1月27日,兴国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章宏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柴一凡,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家胤,副县长唐芳浩、刘文、张茶根、毕潋、黄震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景元、县政协副主席谢燕九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听取了全县近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研究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和自建房、危化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民爆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方案,并形成一致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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