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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坪乡2022年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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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等26个厅委印发的《关于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赣乡振字〔2021〕4号)《赣州2022年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兴国县2022年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十三五”期间已实施搬迁的对象稳得住、能发展、逐步能致富,顺利实现社会融入,保障安置点社会长治久安,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和市委、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安置点、安置房、安置户,按照分区分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统筹做好搬迁脱贫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防贫监测、分类开展帮扶、谋划产业发展、促进稳岗就业、完善基础设施、规范社区治理、提升公共服务等方式,打造产业兴旺型、就业发展型、生态宜居型、集体经济型、管理服务型等“五型”安置点,增强安置点发展后劲,带动搬迁群众稳步增收致富,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生活,不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优化完善“点长制”。健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点长的帮扶规划、明确点长的工作职责、列好点长的任务清单;“点长”每月至少要到安置点调研指导2次;安置点由“点长”主持全面工作,所在地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社区管理人员共同负责管理,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2.强化“双向帮扶”管理。隆坪村驻村工作队要明确1名队员对口联系安置点,协助安置点社区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建立“两迁双向”协同的干部帮扶机制,即安置点搬迁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入所在地隆坪村干部(含驻村工作队)和迁出帮扶干部的“两迁双向”帮扶机制

3.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完善“点长+第一书+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建宣传员+党员楼栋长”的党组织管理模式。搬迁群众中的党员要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安置点所在地并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3名以上党员要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或者组织党员到隆坪村参加组织生活。原则上安置点每年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培育一批搬迁群众致富带头人。巩固拓展点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动解决搬迁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

(二)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4.线上与线下同步开展,确保排查全覆盖。依托国家和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采取系统线上数据监测与线下入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搬迁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筛查、基层干部核查的快速发现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回访机制,隆坪村驻村工作队、社区管理人员、帮扶干部等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回访,重点查看搬迁群众(含同步搬迁)的“五个变化”(家庭成员数量增减变化、身体状况变化、产业发展变化、就业务工变化、人均收入变化)和“五种情况”(政策享受落实情况、干部结对帮扶情况、社区生活融入情况、合理诉求解决情况、突发困难问题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5.监测与帮扶同步推进,确保风险快消除。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综合考虑搬迁群众“一收入两不愁三保”和饮水安全等各方面因素,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要针对搬迁群众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按照“有什么困难就帮扶什么、有什么隐患就排除什么”的原则,分类制定帮扶方案,拿出过硬的举措,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三)优化后续扶持政策

6.优化后续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成果的各项政策,了解搬迁群众的合理诉求,结合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优化调整,在搬迁群众的水费、电费、网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等日常生活支出上探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适当减轻搬迁群众的生活压力。精准做好搬迁群众帮扶工作,继续制定完善2022年搬迁群众后续扶持政策明白卡,发放给搬迁群众并上墙公示。

(四)强化产业发展格局

7.开发一块“好菜园”。在隆坪圩镇安置点周边流转土地,开发一批“微田园”“小微菜园”,分给搬迁群众使用,帮助搬迁群众减少生活开支。

8.盘活一些“好资源”。统筹整合安置点搬迁群众原迁出地“三块地”(宅基地、耕地、林地)资源,统一流转出去,搬迁群众获得租金;探索将“三块地”作为固定资产,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由当地政府作为担保人,将贷款资金交给政府或企业来统一运作,用于发展产业,搬迁群众直接分红,同时也可以共同参与产业发展。

9.完善一套“好机制”。鼓励安置人口200人及以上的安置点成立专业合作社,推行“五个一”产业发展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合作形式,发挥好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是带动作用,健全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10.发展一个“好产业”。积极探索安置点建设一光伏发电项原则上安置点要选准1个产业并建好1个产业基地,增强安置点发展后劲。

11.拓宽一条“好渠道”。充分发挥消费帮扶政策指引作用,条件成熟时设立消费帮扶馆,引导大型企业与安置点所在地达成产销合作,打通安置点特色产品供应链条;鼓励搬迁群众开办网上商店、直播带货等;探索实施“百企帮百点”,鼓励企业对口帮扶安置点。

(五)拓宽稳岗就业途径

12.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所有安置点年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技能培训,引导有意愿的搬迁群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加所需要的各类培训,并做好培训后的就业信息对接和服务;鼓励搬迁群众子女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在安置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工代训等;引导企业开展“送岗进点”“送岗入户”活动,激发搬迁群众的就业活力。

13.持续优化就业服务。建立全所有搬迁户就业岗位清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实现就业信息共享联动,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快捷通道。同时村设立就业服务岗,对安置点所有搬迁劳动力的基本信息进行建档,试行引进社会人力资源机构共同管理,帮助他们寻找更合适的岗位,稳定实现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14.合理开发公益岗位。结合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一批生态护林、保洁保安、村务管理、乡村水管、社区管理、宣传员、信息员等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无法外出和低能弱能等困难搬迁群众就业。

(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15.做好基础设施管护。进一步完善好安置点内道路、排水管网、排污管网、网络、监控设施、路灯、充电桩、消防设施、垃圾处理等设施并做好日常管护。根据安置点的规模和周边现有公共服务供给情况,支持安置点周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搬迁群众教育、医疗、养老、健身、购物等基本生活需求,项目资金可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16.持续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安置点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持续开展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引导搬迁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安置点内的商店、农贸市场等,都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助力美丽兴国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7.完善便民功能。逐步完善安置点便民服务功能,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每年至少组织管理人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物业、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把安置点打造成小型“村委会”,村委会能办的事安置点都能办,切实让搬迁群众能办事、就近办事。

18.管控安置住房。每月开展1次地质灾害、住房安全和消防安全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一户一宅”安置搬迁脱贫户申请安置住房加层扩建的,要严格履行先审批后建房的程序,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两必须、两严禁、两确保”,避免因举债建房而致贫返贫。对套房安置的确需增加住房的搬迁户,引导其通过自身努力购买或租赁其他住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化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动态管理,进一步排查搬迁群众旧房拆除情况,确保应拆尽拆,拆除了的要进行复垦复绿,严禁搬迁群众拆除后旧址重建住房,连体房或有保存价值而未拆除的要收回村集体统一管理,贴好标识和封条。

19.发展集体经济。全面摸清安置点内开发商在一楼闲置的车库、店面、杂物间等的底数,尝试与开发商合作,结合“党建+”和乡村实际,引进建设一批乡村图书馆、乡村文化馆、乡村展览馆、乡村孝老食堂、乡村托儿所、乡村培训基地、乡村夜校乡村大舞台等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增加安置点集体收入。对安置点内建设的商业店铺、光伏电站、产业基地等产生的收益纳入安置点集体经济。安置点年集体经济力争达1万元以上。

(八)促进社区生活融入

20.保障搬迁群众利益。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让搬迁群众依法享受农村土地、山林的各类农业补贴和生态补偿。允许搬迁群众季节性返回迁出地发展种养业,但需要在安置点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承诺书,保证返回迁出地发展产业期间居住安全住房。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安置住房“20年内不得抵押、出售、转让”等交易限制期限有关规定,规范安置住房出租行为。

21.促进社区开放融合。年内开展1次文明家庭创建、致富标兵评比、劳动模范评比、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等节庆活动,在安置点组织搬迁群众聚在一起,促进人际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持续开展“三讲一评”感恩教育,引导搬迁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2.实行社区共建。建立“社区搭台、部门唱‘戏’、群众参与”的安置社区开放融合机制,有关部门、所、工青妇、志愿服务等单位上下联动,共同建设安置社区,推动后续扶持工作。隆坪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要与该安置点实施社区共建,多渠道筹措共建活动经费解决安置点社区或管理服务中心办公费用。引导企业参与安置点社区共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23.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对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乡振兴牵头,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落实各自的职责,明确相关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抓好“三落实一巩固”组织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系统干部开1次培训,夯实基础信息工作,健全后续扶持台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社区治理工作台账、设施管护工作台账、群众诉求处理台账、“监测对象”监测帮扶台账、每月回访台账、政策享受台账等。

24.保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信贷资金、社会资本等共同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每年要列支一笔资金,专门用于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

25.强化总结宣传。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提炼在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乡振兴办要对成效明显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宣传推介和通报表扬,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