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背镇2023年度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编制出台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和目的
当前,随着天气逐步转暖,青少年、学生户外活动增多,野外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为切实防范全民溺水事故的发生,经研究,特印发《通知》。
二、编制过程
《通知》根据兴国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县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兴安办〔2022〕73号)文件要求,由江背镇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起草,提出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党政办公室核稿并呈政府主要领导审签,根据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定此文件主动公开,并予以印发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贯彻执行。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江背镇防溺水工作实际,《通知》分为总体目标、组织领导、活动时间、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目标:切实防范全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明确由镇长宋愈胜同志担任组长,黄燕玲同志为第一副组长,郭龙兴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刘东升、王继业、李志锋、池美艳、汤光华、李庆华、黄必鑫、王显树、张祖平、黄传英、凌云、朱复春、韩维文等同志为副组长,钟焕青、杨敏、肖自强、黄智涌、钟恩桂、姚凤金、李坚、周燕金及各村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管理站,由钟焕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时间:
专项行动从5月2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起-5月31日)。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按照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村书记为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1日)。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要紧紧围绕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常态化开展“八个一”活动,确保学生及家长防溺水知识入脑入心。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防溺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及时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防溺水督查责任队伍,压实部门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3.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统一报送镇应急管理站。
(四)重点工作:
1.推动防溺水任务落地落实。对照防溺水工作任务,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位、工作人员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和具体成效“四到位”。
2.全面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先行,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防溺水安全宣教知会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期的宣教力度,学校应通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背诵、默写、集体宣誓等方式,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准”安全知识。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通过播放安全警示片、讲授安全课、制作推送系列安全教育短视频,加大防溺水教育比重,确保人人知、人人讲、人人防,强化学生主动远离野外水域的行动自觉。要以“预防溺水从我做起”为主题,发动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一次征文活动,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学校、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宣传发布优秀征文。
3.继续强化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并按照危险等级划分A、B、C三个等级建立《江背镇防溺水重点水域及点长台账》台账(附件1),充分发挥点长作用开展巡查(附件2),及时设立、维修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和防护设施,认真执行水域沿岸巡逻巡查和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确保能有效制止学生私自下水、玩水行为。
4.深入推进防溺水家校共育。不断拓展家校联系渠道,5月20日前要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附件2)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并统一收回回执,要求勾选好送达方式,严禁代签现象发生。同时,一并要求学生与家长签订好《防溺水安全承诺书》(附件3),提升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意识;要严格执行每周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不少于1次的工作制度,发动学校老师结合“万师访万家”活动,上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升家庭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家长履行好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在学生外出时做到“四知”(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伙伴、知归时),开展留守孩关心关爱活动建立留守孩花名册(附件4)督促监护人切实负担起对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严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5.创新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举措。一是创新工作举措,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各村各单位应积极建设中小学生涉水应急防控预警系统,以人防与技防紧密联动,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将游泳技能培养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生课后服务,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落水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三是加强水域管理,发动“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充实水域巡防力量,以“敲锣打鼓”等方式警示学生不得擅自靠近野外水域;四是强化群防群治,广泛使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通过镇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增加安全宣教频次,浓厚工作氛围;五是发挥“一镇一泳池”作用,坚持建、管、用并重,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机制,切实管理好、使用好泳池,确保“护苗工程”取得实效。镇政府将组建一支由派出所、消防站、应急站、卫生院及社会志愿者组成的30人防溺水救援队伍,各村也应参照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应于文件下发后5日内上报镇应急管理站。
6.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逐项倒查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依据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设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凡第一时间举报学生在水域戏水游泳的,经核实后奖励300元。举报电话:0797-5247110,或15970714320(钟)。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确保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2.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发力,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要指导督促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
3.严格检查,压实责任。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溺水事故督查问责机制,坚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防溺水工作督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涉及青少年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2023年度各村安全稳定工作考评。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