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兴国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兴垃分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永丰镇镇工作实际制定的,旨在科学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各部门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指导好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所有强制分类对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镇党建办负责分类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
2.镇党政办负责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引导公共机构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倡导“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光盘行动”,统计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数据台账。
3.镇党建办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考核内容,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系中小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4.镇人居环境整治办负责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牵头制定垃圾分类制度方案、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以及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将垃圾分类纳入人居环境考核中。
5.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永丰分中心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保障,将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督促指导相关新建项目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6.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分局负责指导经营性区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
7.镇团委负责指导组织各村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8.镇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全镇各村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巾帼志愿者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9.镇财务管理办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保障,督促各村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村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10.镇工会负责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11.镇民政所负责引导督促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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