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要求,全方位夯实全县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硬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决贯彻“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战略部署,始终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今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3.85万亩、总产粮食5.44亿斤以上,其中,早稻播种面积26.46万亩、产量8.63万吨以上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1.咬定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发动。各乡镇要立即组织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向农民传达重粮稳粮强烈信号。要紧扣农时扎实推进早稻生产工作,抓紧做好农资储备、面积落实、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等各项农事。要组织开展耕地情况全面摸底,摸清辖区内“三调”耕地种植现状、基础设施条件等实情,确保能够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乡村组要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具体见附件2),台账具体到村组、农户和田块,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于5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完善联结机制,培育种粮主体。要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订单生产、电商销售等生产经营模式。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明白纸、户主会、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县级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动员更多的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引导应种尽种。要积极“走出去”,招引外籍种粮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力争培育全县50亩以上种粮大户达到600户。
3.补齐弱项短板,推进“两个中心”建设。要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农机作业、集中育秧、植保服务、代收代烘等配套服务,逐步实现耕、种、防、收、烘、储、加等全程社会化服务。各乡镇要依托现有乡村两级农业生产条件,整合设施大棚、分拣场地、烘干设备、农机设备、育秧中心等涉农资产,建设运营乡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服务队,努力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到所有乡村。各乡镇要对标农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点)项目建设,争取在早稻生产工作前完工使用。
4.抓住两个要害,夯实生产基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和“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完成2022年度6万亩建设,确保不耽误早稻生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基本农田重点用于早稻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农业种子资源普查,加强传统特色稻、薯类、豆类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努力提升保种育种供种能力。依托现有种业繁育主体,巩固发展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支持建设水稻制种基地,力争全县水稻制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
5.强化技术支撑,保增产防减损。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着力提升粮食产能。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的理念,把田间管理贯穿粮食生产全过程,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特别是对村集体组织承包经营、大户整村承包经营的,要强化督促和监管,全面落实技术措施,确保种好管好有收成,坚决杜绝为完成任务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套取奖补等现象。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完善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病虫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三、政策扶持
1.集中育秧奖补。对早稻任务在100亩以上的行政村,每个村需建设1个以上集中育秧点,对早稻集中育秧面积达3亩(含)以上,采用塑盘保温育秧并可供大田面积达75亩(含)以上的,奖补800元/亩;采用机插保温育秧并可供大田面积达240亩(含)以上的,奖补1600元/亩。
2.规模种植奖补。
①对累计耕种30亩以下农田种植双季稻的,早稻机插每亩奖补6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5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10元。
②对累计耕种30亩(含)-100亩(不含)农田种植双季稻的,早稻机插每亩奖补13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0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30元。
③对累计耕种100亩(含)以上农田种植双季稻的,种植早稻机undefined每亩奖补200元、非机插每亩奖补150元,在种植早稻的田块上继续种植晚稻的每亩奖补50元。
规模种植奖补既考核面积,又考核产量。验收奖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验收:核实面积后拨付2/3奖补资金;第二次验收:随机对产量进行抽验,达到平均任务单产拨付剩余1/3奖补资金。春季制种可享受早稻规模种植奖补政策。
3.水稻保险兜底。开展产粮大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将保额提高到1100元/亩,由县财政兜底为水稻种植户办理水稻保险,发生灾情统一报乡镇农技人员,由乡镇及时报保险公司现场踏看、理赔,帮助农民抵御种粮灾害风险,稳定种粮收益。
4.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运营奖补。对新建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的经营主体,在4月底前能够实现早稻育苗供秧,且供秧服务面积达1000亩(微型)、3000亩(小型)、5000亩(中型)、10000亩(大型)的,分别补助2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补。
5.延续金融支持政策。对30亩(含)以上的粮食种植户,可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或向省农担公司贷款担保等金融政策支持。
6.乡镇工作经费补助。以乡镇早稻目标任务为基数,对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乡镇奖补每亩30元的工作经费。用于乡镇农资调配、耕地常年抛荒复耕复种等,进一步推进早稻生产的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和调度粮食生产工作,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兴国调查队、县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国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快速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春耕备耕作为年初农业首位工作来抓,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多措并举推动早稻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坚决杜绝撂荒抛荒,确保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乡、村三级党政主官分别抓好一个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县、乡挂点领导分别抓好一个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建立专门台账,树立示范标识。
3.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责任包干、抽查核查、调度督导、通报约谈、航拍飞测以及“四不两直”等工作方法,组建十二个督导组包干督导,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等重点,抽查核实各乡镇粮食生产实情,发现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调查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并视情况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约谈。
4.强化结果应用。加大粮食生产年终考核力度,既考核面积,也考核产量。一是对年终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乡镇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发现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驻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给予组织处理;发现1处扣除2%乡镇工作经费补助,发现2处扣除5%,发现3处扣除9%,以此类推。三是粮食生产年终考核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