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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 |
补贴内容 |
补贴对象 |
补贴范围 |
补贴标准 |
申办材料 |
办理程序 |
咨询电话 |
受理单位 |
办理时限 |
联系方式 |
农机站 |
农机补贴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
根据《江西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实行定额补贴。 |
1.我县区域内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
1.提交申请。购机者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自主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也可通过“江西农机补贴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
0797-5322965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15个工作日内 |
0797-5322965 |
植保站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
已确权耕地面积。 |
112元/亩 |
各村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材料 |
村组登记,两榜公示,镇级初审,县级确认 |
0797-5322965 |
各村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
6月30日前拨付 |
0797-5322965 |
经管站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1.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含联合社)。优先支持带动产业扶贫的农民合作社。2019-2021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不得申报本项目。 |
1.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含联合社):①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②成员教育培训;③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④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⑤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费用。 |
1.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可兼顾联合社)1家,补助10万元。 |
1.项目申报表; |
1.合作社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
0797-5322965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资金划拨。 |
0797-5322965 |
科教站 |
高素质农民培训补贴 |
年龄在16-5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
由第三方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 |
1.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 |
2022兴国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报名登记表。 |
1.个人申请填写2022兴国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报名登记表。 |
0797-5322965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3个工作日 |
0797-5322965 |
畜牧兽医站 |
强制免疫补贴 |
生猪(牛、羊)口蹄疫疫苗;蛋禽(肉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 |
生猪年出栏1万头及以上,蛋禽存栏5万羽及以上,肉禽年出栏10万羽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
生猪2元/头/年;牛3元/头/年;羊1.5元/头/年;蛋禽0.4元/羽/年;肉禽0.2元/羽/年。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通过江西先打后补系统申请,在系统中完善相关佐证材料,由系统自动审核补助金额,在经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
0797-5322965 |
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防控站 |
当年拨付 |
0797-5322965 |
畜牧兽医站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 |
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
病死猪 |
80元/头 |
第三方处理机构统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报表和死亡猪只图片。 |
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
0797-5322965 |
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防控站 |
当年拨付 |
0797-5322965 |
畜牧兽医站 |
强制扑杀补贴 |
患有非洲猪瘟疫情的养殖场(户) |
非洲猪瘟 |
被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
发现疫情的时间、疫点数量、疫点地址、诊断结果报告、患病动物数量和受威胁的同群动物数量(明确动物品种、用途、大小等)、扑杀数量、扑杀处理方式,动物疫病检测报告、调查笔录、病畜扑杀登记表等。 |
由被扑杀动物的养殖、经营业主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各镇(街道)统一汇总辖区内强制扑杀畜禽信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部门申请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
0797-5322965 |
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防控站 |
当年拨付 |
0797-4291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