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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秋华代表提出《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的议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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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秋华代表:

您提出的《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必需的医疗设备,着力提升医疗能力和医疗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陆续推进均村乡中心卫生院、社富乡中心卫生院、南坑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极大的改善了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据统计,2022年至2023年5月,县卫健委划拨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设备累计近350万元,今后对于各乡镇卫生院提交购买医疗设备的请示,将根据医院的业务发展需求和医疗服务能力出发,尽可能的满足单位购买医疗设备的请示。目前,我县有6个乡镇卫生院配备CT、彩超等先进诊疗设备,其他卫生院基本都配备了自动、半自动生化仪、B超、心电图机、X光机等能开展常规诊疗的医疗设备,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都有显著的变化。

关于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扎根基层的建议

(一)制定了有关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文件

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加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兴府办发〔2020〕10号文件,为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有了政策支持,我县近几年一直在努力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模式。同时,我委印发了《兴国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补助方案》《兴国县边远地区乡村医生生活补贴方案》等相关文件,对注册到空白村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或注册到因地理位置无人愿意常驻执业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县财政给予了资金补助,确保乡村医生“守得稳、坐得住”对取得了乡村医生资格或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注册在边远地区村卫生室执业的给予补助。

(二)落实了乡村医生有关补助

1.给予全县从事公共卫生岗位的乡村医生防疫津贴补助,每人每年2100元,2022年共补助146.44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拨付了每人每年300元。

2.中央、省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逐年增加经费,今年又增加5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达到人均84元。2022年已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完成的多少进行了资金补助,将乡镇公共卫生资金的40%补助给了乡村医生,2022年共补助1969万多元。

3.2022年给予了地处边远、服务人口低于1000人、注册到空白村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或注册到因地理位置无人愿意常驻执业的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补助共88.8万元。

4.继续实行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制度,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年的离岗退出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发放养老生活补贴,在岗的每人每月80元,离岗的每人每月300元,2022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发放151.486万元。

5.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经考核发放了基药零差价补助,人均每年发放3000元。

(三)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力量

1.为解决乡村医生人数不够和老龄化突出问题,自2016年至今,我县已安置36名(2016年10名、2017年8名、2018年18名)订单定向生到村卫生室服务。

2.2022年招聘了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江西省计划培养2023年-2025年一批列入编制的大专定向医学生到村卫生室执业,我县已对乡村医生缺口进行了摸底,上报了新进入村卫生室2023-2025年计划需求大专村医数49人。通过这些举措,将有效补充乡村医生数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及对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