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270117)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村民李某玉承包县城数个小区建筑垃圾(含有塑料袋、油漆桶等),并用皮卡车(几百车)运输至桐溪小学后面就地堆积、填埋,地点离住宅不足100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此外,下雨天随雨水流入附近鱼塘,造成鱼类死亡。
二、整改情况:1.对水塘内水面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2.对所涉区域进行了翻整和耕作整塅,下一步将种植农作物,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验收情况:经现场查验,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对水塘内水面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对所涉区域进行了翻整和耕作整塅,下一步将种植农作物,问题已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国县城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 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共10日。
受理部门:兴国县城管局
联系电话:0797-7799700
联系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