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埠头乡 > 管理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27011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访问量: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270117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村民李某玉承包县城数个小区建筑垃圾(含有塑料袋、油漆桶等),并用皮卡车(几百车)运输至桐溪小学后面就地堆积、填埋,地点离住宅不足100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此外,下雨天随雨水流入附近鱼塘,造成鱼类死亡。

二、整改情况:1.对水塘内水面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2.对所涉区域进行了翻整和耕作整塅,下一步种植农作物,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验收情况:经现场查验,兴国县埠头乡桐溪村对水塘内水面漂浮垃圾进行了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对所涉区域进行了翻整和耕作整塅,下一步种植农作物,问题已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国县城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 1211日至20231221日,共10日。

受理部门:兴国县城管局

联系电话:0797-7799700

联系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