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3年埠头乡工作分组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乡直(驻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埠头乡工作分组安排明确如下:
一、驻村工作组
村别 |
驻村领导 |
驻村干部 |
备注 |
凤岗村 |
王裕发 |
林叶兰 |
|
渣江村 |
曾国华 |
刘观秀 |
|
大禾村 |
黄双海、张红艳 |
李凤华 |
|
桐溪村 |
陈祖仁 |
刘南美 |
|
西霞村 |
张苑斌 |
谢忠明 |
|
蕉田村 |
李文丽 |
汪丽芳 |
|
埠头村 |
刘林辉、张业明 |
韩周玉 |
|
程水村 |
凌宏香 |
李林森 |
|
廖溪村 |
刘凡冬 |
李平生 |
|
龙砂村 |
钟学煌、曾 璐 |
钟葵英 |
|
枫林村 |
钟 立、彭国林 |
范长青 |
|
垓上村 |
何香平、佘欣璐 |
钟晓琴 |
|
玉口村 |
吴 华、张 强 |
何 英 |
|
旺口村 |
杨明生 |
陈祥平 |
|
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2.指导督促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健全班子建设,理清发展工作思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规范村“两委”各项工作,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协助所驻村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两违”治理、疫情防控等工作。
4.协助所驻村抓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农业农村等工作。
5.负责所驻村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6.落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重点工程推进工作组
带组领导:刘 俊
组 长:张爱民
成 员:程 涛、刘晓红、刘新筠
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清表、项目资金请拨等工作。
2.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
3.重点工程项目原则上由本组带组领导负责,人员力量不足时抽调工作专班共同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4.落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执法工作组
带组领导:肖江辉、王裕发
组 长:邱联军
成 员:谢晓春、王培军、黄远程、林翠英、董美玲、吕欣然、李冬梅、钟和演、黄敬泉、李忠诚、邓载清、曹小青
工作职责:
1.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执法权限事项(含县级以上赋予乡镇审批服务执法权限107项)。
2.行使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水利、林业、农业、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农民建房、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巡查。
4.落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圩镇建设与管理工作组
带组领导:刘林辉、张业明
组 长:韩周玉
成 员:陈继强、孙 春、汤礼平、谢锦荣、肖士盛、张开辉、廖春英、钟崇华、钟定辉
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圩镇范围的正常秩序,制止圩镇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挂、畜禽放养、出店经营等现象。
2.负责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公共财物等。
3.负责监控圩镇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动态和拆除违章建筑、搭建。
4.负责监督保洁公司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5.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埠头乡圩镇管理办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收取相关管理费用。
6.落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综合服务组
带组领导:曾国华
1.党政办:梁志琛、谢倩云、吕 荣、徐金华、李佩蓉(兼)、张 维、雷崇优、钟云华
2.党建办:刘 敏、梅自强、谢倩云(兼)、李佩蓉、丁易贞、刘新筠(兼)
3.财经办:杨芳洪、吴志频、刘冬华、李 盈
4.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胡爱兰、徐水香、杨先瑞、蔡后发、杨子芬(自然资源岗)
5.乡村振兴工作站:陈继强、张开辉、高世彪、张开慧(农业农村岗)
6.综治中心:范贞彪、肖 磊、谢忠明、谢家贞
工作职责:
1.根据岗位分工做好业务本职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2.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在各项工作中争先创优。
3.落实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中共埠头乡委员会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