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 > 监管执法信息

知识百科——关于垄断,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访问量: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大便利、服务高质量生活的同时,竞争问题逐渐显现,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反垄断的主阵地。

    垄断,就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而言,具体指三种行为:

    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在横向垄断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例如:

   一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均在安徽市场销售支付密码器,经营同种业务,是具有横向竞争关系的独立法人,本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原则,开展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但却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政限定为 由,积极组织实施划分销售对象来分割支付密码器销售市场。

   该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运行效率,受到了行政处罚。

   在纵向垄断中,法律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为统一监督网上零售价格,扬子江集团聘请第三方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对零售价格实施监控,一旦发现有低于转售价的,扬子江公司就加以处罚。最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扬子江药业集团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行为作出7.64亿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刷新了医药行业反垄断处罚金额的纪录,成为了垄断协议案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件。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法律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称为滥用市场竞争优势,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仗着自己体量大,从事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主要表现为: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不仅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合并后形成一个更大的经营者,因而影响到市场的结构和竞争状态;而且指一个经营者通过特定的行为取得对另外的经营者部分或者全部控制权,同样影响到市场的结构及竞争状态。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三种形式: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法律规定垄断行为的处罚限度是,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