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药审批[2020]10号
兴国县医药总公司金茂药店:
你药房《关于开办兴国县医药总公司金茂药店筹建申请报告》收悉,经资料形式审查合格,同意筹建。
拟办企业名称为:兴国县医药总公司金茂药店;
拟设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南段B23栋1-6号。
拟设仓库地址:无;
拟任法定代表人:刘南海;
拟任企业负责人:赖桂华;
拟任质量负责人:赖桂华;
拟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方员):曾画玲;
拟经营范围:Ⅱ级: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禁止类、限制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接此批复后,请根据上述批准筹建的内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筹建。完成筹建后,按程序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审批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复。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