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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兴国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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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监发〔202230


关于印发《2022年兴国县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印发〈2022 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县市实际,制定《2022年兴国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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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兴国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局、市局《2022 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江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全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检查考核评估机制

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兴国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全县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满意度调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评价体系建设。

(二)加强专利纠纷处理工作

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严格依照行政调解的管辖、范围、条件、原则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高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老字号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以及本辖区被侵权问题比较突出的知名商标等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商标使用行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加大对严重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要及时保护,对有行政保护记录的要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继续做好商标侵权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完善潋江分局商标工作站管理措施,指导辖区企业商标管理维权工作。

(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检查工作,对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是否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两年内未使用专用标志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抽查检查,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声誉,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效能和水平。规范地理标志贴标行为,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对于未经核准公告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五)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加大专利领域重复、群体、恶意侵权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以超市、交易会、批发市场、旅游景区为重点,以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官方标志为检查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强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

(六)优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合作,深化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与兄弟县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做好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架构建设,支持中国(赣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七)指导海内外知识产权纠纷沟通协调

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涉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健全涉外沟通机制,探索建立海外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救助和投诉通道,实现知识产权同保护。

(八)提高知识产权宣传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参加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创新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行政保护人员能力水平。拓宽渠道、加大力度,抓住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利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网站、报纸、新媒体等主要媒体上公开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确保落实

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人、联系人。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执法行动,有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

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确保工作进度。

(三)强化协调,确保效果

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水平,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着重开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执法办案指南的学习研究。

(四)提高质量,及时报送

要保证案件质量,及时办理、移送相关案件每月立案和结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应于下月前5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https://175.25.32.90:9090/login.aspx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工作总结请610前和1110前报送县局知识产权股联系人:康明,联系电话:5326019,电子邮箱:3430772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