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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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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市监发〔202261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712


2022年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市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2年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严格实施监督检查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学习宣贯,全面掌握和运用省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要点表、检查手册等配套文件。

2.制订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从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不断提升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3.建立日常检查、有因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四位一体”全方位监督检查机制。

二、着力管好关键环节

4.突出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持续深化“赣溯源”平台应用,着力提升溯源信息化水平,助力科学精准智慧防控。以生产企业、第三方冷库、批发零售企业、商超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四证、四专、四不得”以及“赣溯源”运用等情况,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不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5.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及《赣州市校园食品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开展“护校行动”和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排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加强各类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严格落实“六必查”工作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6.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

7.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监管。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及党的二十大等为重点时段,以大宗食品、节令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风险高发多发的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监管。

8.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好《赣州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餐饮服务规范年”各项工作。依托“赣溯源”,继续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运用监督检查模块,开展全过程信息公开检查,强化抽考,形成检查、整改、抽考有效闭环,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

9.持续推进“退捕禁捕”、反食品浪费工作。扎实推进“退捕禁捕”专项行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反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鼓励公勺公筷、聚餐分餐,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检查和惩戒力度。

10.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抓实抓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宣贯工作,严格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持续保持覆盖率合格率100%组织开展“生产记录规范年”活动,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11.继续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保持100%

12.协助配合省市局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企业体系检查,对反馈问题跟踪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三、全面加强问题整治

13.全面完成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在产大米生产企业100%配备重金属检测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原粮进货查验和成品出厂检验责任,有效防控大米镉超标问题。

14.加强重点食品和重点企业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红糖、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问题。重点加强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委托加工行为。严厉查处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生产含金银箔粉食品以及生产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白酒及湿米粉、湿淀粉、酵米面制品生产监管,继续加强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铝超标治理,持续开展塑化剂污染防控。

15.持续贯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部署要求,紧密围绕“1+3”“工作目标,着力加强流通领域监管,推进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体系,加强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16.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提升抽检快检质量

17.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和快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注,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县城、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的食品安全全覆盖抽检和快检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和快检工作效能,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工作。按要求做好快检结果验证和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工作。

五、广泛推行智慧监管

18.按照风险等级管理要求的监管方式和检查频次,全面推行“掌上”监管。食品生产环节运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食品经营环节运用“赣溯源系统”,食品快检环节运用“赣州智慧监管系统”,大米快检运用“赣溯源系统”。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纳入对各分局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六、创建食安示范项目

19.巩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工作成果,全力推进我县创国家卫生县城、积极参与我市创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工作。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示范点、食品小作坊示范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评选和巩固工作。

七、保持高压执法力度

20.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处罚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与执法监督和案件稽查的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净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

八、持续提升监管能力

2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以各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大智慧化应用。督促监管人员完成“食安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检查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