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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兴国县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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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兴国县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国县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营造祥和、安全的春节社会环境,减少大气污染,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严防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城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宣传单、户外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宣传巡控,制止各种涉烟花爆竹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涉各类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集中燃放区进行周密部署,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关于兴国县2023年春节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火灾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市民提供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成立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邹芬芬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震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茶根县政府副县长

长:焦利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茂辉县城管局局长

            陈景德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

            邱国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员:李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谢开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温世荣县城管局副局长

            吴海萌县交运局副局长

            刘德宝县住建局副局长

            彭未平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经勇县委卫健工委委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黎淦清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李志海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

            县生态环境局技术服务站站长

            赖福荣县供销社党组成员

            廖丁生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康美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焦利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巡控

2023115日至2023131日。

(二)燃放安保

1.2023121日(除夕)2300-1220030

2.202325日(元宵节)2000-21:00

五、职责分工

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分组为宣传提示组、巡逻查控组、燃放安保组和物资保障组四个大组。

(一)宣传提示组(城市社区宣传组、潋江镇宣传组、经开区宣传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通过微信、抖音、宣传单、横幅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巡逻查控组

1.巡逻查控一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抽调公安2人,应急1人,市监1人,城管1人,城市社区1人,潋江镇1人,对禁燃区域(滨江东大道以东)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巡逻查控。

2.巡逻查控二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抽调公安2人,应急1人,市监1人,城管1人,城市社区1人,潋江镇1人,对禁燃区域(将军大道以西)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巡逻查控。

3.巡逻查控三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抽调公安2人,应急1人,市监1人,城管1人,经开区1人,潋江镇1人,对禁燃区域(将军大道以东)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巡逻查控。

工作职责:负责对管片禁燃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燃放安保组

         长:钟东荣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长:邱国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现场安保一组

长:胡怀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康美宙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现场安保二组

长: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郭定海 县公安局潋江派出所所长

现场安保三组

长:刘翔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海林 县公安局警卫科教导员

现场安保四组

长: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副组长:温森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现场安保五组

长:谢县公安局督察专员

副组长:付齐荣县公安局潋江派出所教导员

现场安保督察组

长:陈名生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

                书记

副组长:丁兴华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安保一组(苏园广场燃放点)

长:胡怀通

副组长:康美宙

工作人员:公安48人,应急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城管20人(含保洁员15人),交管10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人,消防10人,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4人。

安保一组分工:

1.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领导

组员:县应急管理局2人,技术人员3

2.场地清扫组

组长:县城管局局领导

组员:县城管局工作人员5人,保洁员15

3.交通疏导组

组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交管大队10

4.秩序维护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领导

组员:县公安局48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

5.救援处突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4

安保二组(文化艺术中心广场燃放点)

长:罗

副组长:郭定海

工作人员:公安48人,应急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城管20人(含保洁员15人),交管10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人,消防10人,县妇保院医护人员4人。

安保二组分工:

1.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领导

组员:县应急管理局2人,技术人员3

2.场地清扫组

组长:县城管局局领导

组员:县城管局工作人员5人,保洁员15

3.交通疏导组

组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交管大队10

4.秩序维护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领导

组员:县公安局48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

5.救援处突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县妇保院医护人员4

安保三组(模范桥下广场燃放点)

长:刘

副组长:李海林

工作人员:公安48人,应急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城管20人(含保洁员15人),交管10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人,消防10人,县中医院医护人员4人。

安保三组分工:

1.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领导

组员:县应急管理局2人,技术人员3

2.场地清扫组

组长:县城管局局领导

组员:县城管局工作人员5人,保洁员15

3.交通疏导组

组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交管大队10

4.秩序维护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领导

组员:县公安局48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

5.救援处突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县中医院医护人员4

安保四组(大圣寺门楼对面休闲广场)

长:陈

副组长:温森林

工作人员:公安48人,应急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城管20人(含保洁员15人),交管10人,经开区10人,潋江镇10人,消防10人,县二医院医护人员4人。

安保四组分工:

1.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领导

组员:县应急管理局2人,技术人员3

2.场地清扫组

组长:县城管局局领导

组员:县城管局工作人员5人,保洁员15

3.交通疏导组

组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交管大队10

4.秩序维护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领导

组员:县公安局48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

5.救援处突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县二医院医护人员4

安保五组(县政府体育场燃放点)

长:谢

副组长:付齐荣

工作人员:公安48人,应急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城管20人(含保洁员15人),交管10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人,消防10人,县中医院医护人员4人。

安保五组分工:

1.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领导

组员:县应急管理局2人,技术人员3

2.场地清扫组

组长:县城管局局领导

组员:县城管局工作人员5人,保洁员15

3.交通疏导组

组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交管大队10

4.秩序维护组

组长:县公安局局领导

组员:县公安局48人,城市社区10人,潋江镇10

5.救援处突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领导

组员: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县中医院医护人员4

工作职责:

1.技术指导组职责:准备好烟花燃放的工具,指导燃放群众按照烟花燃放说明书规范燃放烟花,检查燃放后的烟花是否可以清扫搬离,确保安全燃放烟花。

2.场地清扫组职责:负责对经检查可以清扫搬离的烟花废物搬运至指定的安全区域。

3.交通疏导组职责:负责燃放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的疏导,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4.秩序维护组职责:负责现场硬隔离的维护,制止非燃放人员及其他无关工作人员进入燃放区及安全缓冲区。负责对燃放群众进入燃放区的引导,对观众区人员的劝导,对观众区进行巡查,制止观众区人员燃放烟花,劝阻观众区人员踩踏攀爬花草树木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其中县城管局负责对燃放现场器材设施的保障、设置及收回工作(具体设置由县公安局负责指导)。

5.救援处突组职责:负责对燃放现场突发的火灾隐患和人员受伤情况进行应急救援。

(四)物资保障组

长:邹芬芬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震民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茶根县政府副县长

员:焦利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茂辉县城管局局长

        陈景德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邱国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李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谢开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海萌县交运局副局长

        温世荣县城管局副局长

        刘德宝县住建局副局长

        彭未平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刘经勇县委卫健工委委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黎淦清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康美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志海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

县生态环境局技术服务站站长

        赖福荣县供销社党组成员

        廖丁生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区域隔离设施、交通指示牌、医护车辆物资、消防救援车辆物资、通讯工具等各类物资的后勤保障。

六、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是禁燃禁放与集中燃放交叉叠加,工作任务艰巨复杂,要强化各层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工作组要充分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抓严、抓细、抓实。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巡逻查控工作要依法进行,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耐心执法,温度执法。燃放安保工作要强化安全意识,既保障安全又热情服务,保障安全和谐的烟花燃放环境。

(四)强化纪律,严肃追责。此次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重大,对工作马虎,失职失责的,将严肃问责。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兴国县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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