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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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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引导集约节约利用林地资源,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规〔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补充林地,确保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发展目标,为保护、巩固和发展好我县绿色生态优势,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夯实生态根基。

二、试点内容

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定的采矿用地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由采矿用地变更为林地。已实施生态修复且恢复森林植被的采矿用地,经验收合格后,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下一年度国家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

(一)时间安排及范围

试点时间:2022-2024

试点范围:全县各乡镇

(二)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

1)申请。各乡镇对符合补充林地类型的地块可向县林业局提出补充林地的申请。

2)核实。由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组织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内外业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

3)公示。对拟补充林地的地块在地块所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确认。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补充林地,经调查核实,并经相关权利人认可后报县政府批准确认。

5)造林。由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权利人,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生态修复。

6)验收。经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联合验收合格的,县自然资源局依据验收合格的成果(包括矢量数据、图件资料、文字资料、举证照片等),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中进行地类变更。

7)变更。县林业局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中将补充林地地块由非林地变更为林地,并建立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县政府在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将补充林地储备库中的地块调整为林地。

8)入库。县林业局将补充林地储备库按程序报省林业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入省级补充林地储备库。

(三)建立林地占补机制

1.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各乡镇要将验收合格的补充林地纳入林地储备库,经县政府审核后,由县林业局于次年915日前报市林业局审核汇总,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抽查30%的面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后报省林业局,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抽查15%的面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后纳入省级林地储备库,省林业局按照林地储备库中的补充林地面积下达新增定额。

2.建立补充林地持续核查机制。对已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地块,每年核查一次,对管护不到位、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灭失的,扣减当年度使用林地指标。

3.建立多元化主体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为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符合《造林技术规程》人工造林技术要求的,矿山生态修复投入主体可以享受造林补贴,由生态修复主体向县林业局申报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协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县林业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一规范、协调处理具体技术问题。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林业局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分工负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摸排辖区内矿山可生态修复为林地的地块,按照“能转尽转、应转尽转”原则,切实落实好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及造林验收、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逐级申报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

(三)严格审核把关。县林业局牵头做好拟补充林地的调查、核实、确认等工作,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客观真实统计补充的林地面积,从严把握补充的林地标准,确保试点内补充林地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数量和质量双平衡。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已批林地的监督管理,对闲置两年以上的林地要及时收回,提高使用林地效率。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试点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高质量完成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1.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补充林地储备库


附件1

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全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唐芳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承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钟齐俊 县林业局长提名人选

员:李小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文东 县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钟先遐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由李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由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办公室、造林林业产业发展股和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股)负责人组成,具体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附件2

兴国县林地占补平衡补充林地储备库

单位(盖章):                                                                年度:    

序号

设区市

乡(镇)

图斑基本信息

国土“一张图”地类情况

生态修复情况

入库面积

入库填报人

备注

图幅号

图斑号

地类编码

图斑面积

权属性质

X坐标

Y坐标

上年度国土地类

本年度国土地类

是否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是否恢复植被

填表说明:1、图斑号:填写前后年度国土数据库叠加后符合入库地类要求的图斑,以县为单位,从1开始依次编号;2、图斑面积:填写整个图斑号的面积;3X坐标、Y坐标:填写图斑中心点坐标,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4、地类情况:填写国土的地类,如采矿用地、耕地、林地、湿地、草地等;5、生态修复情况:填写是或否;6、入库面积:填写自然资源部门已经将图斑内的采矿用地变更为林地的面积;7、入库填报人:填写填报表格人的姓名。8、面积:单位为亩,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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