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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兴国县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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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1规划总则 3

1.1指导思想 3

1.2基本原则 4

1.3规划依据 5

1.4基本规定 10

1.5技术路线 11

2基本概况 12

2.1自然条件 12

2.2社会经济条件 18

2.3水土流失现状与分析 21

2.4水土保持现状与分析 29

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37

3.1划分原则 37

3.2国家、省、市级重点防治区 38

3.3划分成果 39

4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40

4.1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41

4.2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41

4.3江河治理和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42

4.4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43

4.5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43

4.6分析结论 44

5目标、布局与任务 45

5.1目标和任务 45

5.2总体布局 47

6预防保护 53

6.1预防的范围与对象 53

6.2预防保护方向与途径 56

6.3预防保护措施体系及配置 57

7综合治理 63

7.1治理范围与规模 63

7.2小流域综合治理 66

7.3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71

7.4崩岗治理 73

7.5近远期拟打造示范工程 77

8科技支撑 78

8.1科技示范平台建设 79

8.2重点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 79

8.3技术培训 81

9监测规划 81

9.1监测任务 82

9.2监测能力建设 82

10综合监管 88

10.1体制与机制建设 88

10.2监督管理 90

10.3监管能力建设 91

11进度安排与投资估算 93

11.1实施安排 93

11.2投资估算 95

12实施成效分析与保障措施 98

12.1实施成效分析 98

12.2保障措施 105

附表

1气象水文特征表

2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表

3水土流失现状情况表

4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情况表

5综合防治规模表

6预防保护任务分配表

7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分配表

附图

1行政区划图

2水系图

3水土流失现状图

4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图

5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图

6坡耕地综合治理规划图

7崩岗治理规划图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水土流失,破坏水土资源,威胁粮食安全;造成泥沙淤积,影响防洪安全;加剧面源污染,危及饮水安全;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态安全。水土保持是山丘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兴国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县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适应新时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2011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水土保持规划是引领和指导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政府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管理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兴国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20.30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18%。全县水土流失具有分布范围广泛、危害程度严重、影响因素复杂、空间分异性强和防治需求迫切等特点。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科学部署全县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监督管理工作,县水土保持中心委托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兴国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本次规划通过收集兴国县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现状等方面的大量基础数据以及相关规划文件,在遥感解译的基础上,深入兴国县各乡镇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抽取的典型水土流失区域进行了现场勘察复核。通过系统分析全县水土流失现状、成因及存在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明确新形势下水土保持需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咨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作思路和方案,在确定水土保持区划方案等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范围,提出了规划目标、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方略,制定了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综合监管等任务。规划在《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基础上,以2017年为基准年,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水土流失数据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以县为单元)的基础上,通过2017年遥感影像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经济社会情况、土地利用现状等数据采用2017年统计年鉴或公布数据,衔接和协调了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成果。本次规划系统科学地划分了兴国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提出了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一心一环两带三区”的总体战略布局,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与任务,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安排。规划期内(2018—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377.64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16.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面积261.64平方公里,规划总投资41730万元。

本规划以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科学制定水土保持措施体系、防治目标与总体布局,为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和谐人居环境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的新局面、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态文明建设。本规划是兴国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兴国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

1规划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及水土保持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监管、综合防治,提出与自然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创造更加适宜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打造江西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兴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水土保持与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相结合,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土保持新格局,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按照山水田林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防治思路,统筹兼顾市级与县级、城区与农村、建设与保护、重点防治区与一般区域之间的关系,形成以规划为依据、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新局面。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性提出水土保持规划目标、对策,确定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及防治任务,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

4.坚持综合防治、强化监管。加大政策机制创新,积极推动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政策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崩岗综合治理等。重点围绕“发现问题、认定问题、严格追责”三个要素,统筹法制、体制、机制和人员队伍、设施设备等,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等基础工作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5.坚持科技支撑、技术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充分吸纳水土保持等相关行业的新理念、新材料、新技术、新措施和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益,促进水土保持事业整体发展。

1.3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201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17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2016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令第28号,2019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修订);

8)《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修订,2018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修订);

10)《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

11)《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修订);

1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修订);

14)《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2012年)。

2.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

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4)《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年7月8日)》(赣发〔2011〕10号);

5)《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6)《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

7)《关于促进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

8)《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2〕8号);

9)《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2014年9月28日)》(赣发〔2014〕23号)

10)《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

11)《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508号);

12)《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水发〔2015〕2号);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中办发〔2017〕57号);

15)《关于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16)《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1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

1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地林果及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55号)。

3.技术标准及规范

    1)《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8)《水土保持试验规程》SL419-2007;

9)《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657-2014;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4.有关规划方案

1)《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2)《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

4)《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5)《赣州市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6)《江西省水利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7)《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3—2020年)》;

8)《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

9)《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0)《江西省兴国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1)《兴国县“十三五”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12)《赣州市兴国县长冈水库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

13)《兴国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14)《兴国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15)《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江西潋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5.相关文件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水规计〔2010〕540号);

2)《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

3)《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的通知》(水保规便字〔2013〕5号);

4)《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保监〔2013〕30号);

5)《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技术导则》(试行);

6)《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

7)《江西省水土保持公报》(2017年);

8)《兴国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4基本规定

1.规划范围。兴国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2017年的行政区域)。

2.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3.规划单元。以乡镇行政区为基本单元。

4.基础资料和统计口径。社会经济指标根据《兴国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水土流失面积、类型、强度等数据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以县为单元)的基础上,通过2017年遥感影像解译与实地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获得。

5.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规划以《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依据,同时与城区总体规划、林地规划、水资源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6.规划的组织与协调。本次《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兴国县水土保持中心负责总协调,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技术支撑单位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外业调查,组织规划成果验收;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支撑单位,解决规划编制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交《规划》文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规划编制协助单位,积极配合完成辖区内有关水土保持规划工作,配合收集基础资料,并对规划提出合理建议。

1.5技术路线

在《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 《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 (2016-2030年)》 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流程开展兴国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技术路线详见下图。

1  技术路线图

2基本概况

2.1自然条件

2.1.1地理位置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东倚宁都,东南邻于都,南连赣县区,西邻万安县,西北界泰和县,北毗吉安市青原区、永丰县,连接吉泰盆地。地处东经115°01′至115°51′,北纬26°08′至26°41′之间。距赣州市82km、省会南昌市346km。兴国县全县东西长84km,南北宽71.5km,国土总面积3214.96平方公里。兴国县是中国著名的苏区模范县、红军县、中国烈士第一县和誉满中华的将军县。

2.1.2地质地貌

兴国县境地层有第四系、白垩系、泥盆系和寒武系,其中以震旦系和寒武系分布最广。白垩系分布于境内盆地中心地带;震旦系围绕盆地分布,主要在县内东北部;寒武系分布于西部边境;第四系主要分布于境内的河流两岸;其它地层则分布零星。县境地质构造处于南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东段北侧,具有多体系、多期次及其互相复合的特征。北东、北北向及其旋卷构造组成的构造骨架,以断裂为主要形式。其较为发育的构造体系主要有:(1)南北向构造:主要分布于县内西部、中部及东村一带。北部的枫边、南坑等,为赣南“山”字型构造脊柱的北端;(2)华夏系构造:由压性或压扭性冲断集中分布在县境东南部、中北部及西南部,较大者如社富、杰村断层,隆坪的下岭坑断层等;(3)新华夏系构造;县内规模较大、活动强烈、影响范围较广的地层构造体系,集中分布于县境中北部及东部,如城岗、樟木等大断层,斜贯全县,构成县内新华夏系的主体,组成城岗构造带和樟木构造带;(4)旋卷构造:县境旋卷构造在中、西部,为一系列呈弧形或大致呈弧形展布的压扭性断层和石炭系、白垩系组成的向斜盆地;(5)岩浆岩:县境内岩浆岩极为发育,分布范围广,除西北未出露外,绕盆地四周都有出露。岩类复杂,除酸性花岗岩外,还有中酸性的花岗闪长岩,中基性、基性的辉绿岩、辉长岩、英安岩以及玄武岩等。成因复杂,有岩浆侵入花岗岩,也有混合岩化花岗岩和喷出岩。花岗岩风化深厚,易形成崩岗,而砂页岩土层浅薄,易形成石质土或光头山。兴国县境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局部有中山分布。龙口镇睦埠村为最低处,海拔127.9m,枫边乡大乌山为最高处,海拔1204.5m。一般海拔300~500m,地形特征是东北西三面由中山低山环绕,山峦重叠,地势由东北逐渐向中南降低,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不封闭的兴国盆地。按地貌成因类型和形态特征,可将全县分为侵蚀构造中低山、构造剥蚀丘陵、构造剥蚀低丘岗地、侵蚀溶蚀岩溶洼地、侵蚀堆积河谷冲积平原等五个地貌类型。

2.1.3气象水文

兴国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较长,适宜水稻、豆类、甘蔗、烟叶、茶叶、水果、蔬菜等作物栽培。春季,常有较强的冷空气侵入,气候多变,风小雨多;夏季进入梅雨季节,多为海洋暖湿气团盘踞,气温高、湿度大,是全年雨量集中期,常有暴雨;秋季,由于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南退减弱,受北方单一干燥的冷空气团控制,晴朗多云,秋高气爽,昼夜温差较大;冬季,多受北方干冷气团侵蚀,气候比较干燥、寒冷。年平均气温为19.0℃,年极度最高气温39.9℃(1988年7月18号),年极度最低气温为-6.3℃(1991年12月9日)。年平均降水量为1545.6mm,降水量的年纪变化较大,最大值为1997年的2284.5mm,最小值为1986年仅973.9mm。兴国县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1634.3h。平均无霜期279天。兴国县降雨强度大、雨量集中,易造成洪涝灾害并引发严重水土流失。

兴国县境内最大河流为平江,发源于兴国县兴江乡桂华山,流经古龙岗、东村、长冈水库、江背、潋江、埠头、龙口等乡镇,长度110.9km,流域面积2278.13平方公里,年均流量64.64m³/s。主要支流有潋水、濊水两大支流在县城汇合,县城以下与赣县区接界处平江段长23.9km,区间汇水面积494平方公里;东西的支流称潋水全长75km,流域面积953.18平方公里;北面支流称濊水全长41km,流域面积799.32平方公里。另外还有发源于本县流入邻县的四条水系,流入永丰县孤江的县境内主河长23km,流域面积531.55平方公里;流入万安县的良口河在其境内河长20km,流域面积256.31平方公里,流入于都县梅江在县境内河长6.3km,流域面积82.26平方公里,流入泰和县的云亭河在县境内河长10km,流域面积66.21平方公里。

2.1.4土壤植被

全县土壤共有5个土类,7个亚类,10个土属。水稻土有5个亚类、34个土属、69个土种,旱地土壤有5个土类、7个土属。全县山地土壤以红壤为主,县境周围山区以千枚岩棕红壤为主,中部丘陵区以千枚岩棕红壤、粉红土和侵蚀千枚岩粉红土以及侵蚀花岗岩棕红壤居多;盆地中心地带,有侵蚀麻纱泥土、侵蚀红沙泥土、侵蚀黄泥土和侵蚀紫泥土等。

全县植被以人工针叶林为主,主要植物种有红栲、甜槠、红楠、紫楠、香樟、黄樟、厚皮香、木荷、杉木、马尾松、湿地松、脐橙、油茶等。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5.33%。

2.1.5自然资源

1.森林资源。林木常见树种有384种,按用途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用材林,主要有杉树、松树、樟树、枫树、泡桐、木荷、榕树、黄檀、毛竹等数十种。全县现有用材林120万亩、毛竹3万亩可供开发;二是经济林,主要树种有油茶、茶叶、水果、板栗、山苍子、山桐子、乌桕等十多种。其中油茶林达100万亩,被称为“江南绿色油库”;三是薪炭林,主要有马尾松、白栎、青皮木等。此外,还有被称为“活化石”的银杏,以及楠木、福建柏、花榈木等珍贵稀有树种。

2.动物资源。生动物毛裘类主要有:山羊、山鹿、山牛、野兔、野猪、狼、狐狸、水獭、豪猪、鼠、黄鼬等数十种。野生羽类主要有野鸡、竹鸡、麻雀、斑鸠、白鹭、乌鸦、啄木鸟、翠鸟、画眉、喜鹊、燕子等数十种。水产主要有鲫鱼、泥鳅、黄鳝、蚌、虾、蟹等数十种。野生药用动物主要有蜈蚣、蝉、白蜡虫、蜜蜂、蟾蜍、龟、鳖、金环蛇、银环蛇、五步蛇以及穿山甲等数十种。昆虫类有具观赏价值的蝴蝶、蜻蜓、蟋蟀、蝈蝈等百余种。

3.矿产资源。兴国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探明有一定储量的矿种就有25种,矿床矿化点160余处。矿产种类主要有钨、铋、钼、铍、铜、铅、锌、金、银、硫铁矿、轻稀土、水泥用灰岩、萤石(普通)、高岭土、硅石、钾长石、大理岩、化工用白云岩、煤等十九种主要矿产。其中萤石、水泥用灰岩、金、钨、高岭土等为优势矿种,在赣州市具一定的地位。全部矿种均已不同程度的利用,全县钨保有资源储量4703.24吨;钼保有资源储量654吨;铍保有资源储量152吨;铜保有资源储量7735.23吨;铅保有资源储量8205吨;锌保有资源储量2844吨;金矿保有资源储量1238公斤;萤石保有资源储量1828.74千吨;硅石保有资源储量181.31千吨;钾长石保有资源储量74.85千吨;高岭土保有资源储量21674千吨;水泥用灰岩保有资源储量16001.4千吨;大理岩保有资源储量1134.8千吨;煤保有资源储量3433.88千吨;矿泉水日涌水量249.74吨。      

     4.旅游资源。兴国县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分布广,价值独特。兴国县是全国著名的苏区模范县、红军县、烈士县和誉满中华的将军县,是苏区精神的发源地。县内红色旅游资源主要分布于兴国县城、兴莲乡、鼎龙乡、长冈乡,另外在崇贤乡、方太乡、枫边乡、城岗镇、茶园乡等地也有少数分布,兴国红色旅游项目可总结为:一院(潋江书院)、二馆(将军馆和革命历史馆)、六园(作风园、调查园、兵工园、名人园、烈士园、将军园)、七大革命旧址(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旧址、中共江西省委旧址、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江西军区旧址、长冈乡调查旧址、官田中央兵工厂旧址、中国工农红军总医院暨红军军医学校旧址)等。

兴国县拥有的宝石仙境风景区、丹霞湖风景区、灵山-冰心洞风景区、均福山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旅游胜地,是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的重要资源载体。兴国县山川秀美,绿色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中北部地区的高兴镇、长冈乡、鼎龙乡、方太乡等地,在崇贤乡,枫边乡、茶园乡等乡镇也有分布。县内山峰多属典型的丹霞地貌,其中以宝石仙境、冰心洞风景区最为著名。县内其它奇美风光有覆笥山、太平岩、丹霞湖、天鹅湖以及宋代文天祥书题“永镇江南”的大乌山等。兴国地方民俗特征较为突出,主要为客家民俗。客家是当今世界华人社会中,最具活力的群体之一。兴国古县志记载的秦代“木客”,是最早的客家人。客家研究者认为,兴国成为“将军县”,和客家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是分不开的。三个“将军县”中,兴国是唯一客家区域的将军县,兴国将军从客家乡土走来,是客家人的骄傲。兴国山歌,是客家山歌的代表。

2.2社会经济条件

2.2.1行政区划

兴国县辖7个镇、18个乡和1个经济开发区,304个行政村。潋江镇、良村镇、高兴镇、龙口镇、江背镇、古龙岗镇、梅窖镇、鼎龙乡、城岗镇、南坑乡、枫边乡、崇贤乡、方太乡、茶园乡、均村乡、永丰镇、隆坪乡、埠头乡、社富乡、杰村乡、东村乡、兴莲乡、樟木乡、兴江乡、长冈乡、经济开发区。

2.2.2人口社会经济概况

2017年,全县人口总户数240757户,比上年下降1.3%;总人口850094人,比上年增长0.4%。总人口中,乡村人口697399人,城镇人口152693人;出生人口19373人,死亡人口13261人。   

2017年,兴国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8417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5269万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762409万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516499万元,增长13.7%。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438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2%。全县财政总收入170066万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252万元,比上年增长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7675万元,比上年增长0.9%;非税收入20577万元,比上年增长9.3%。财政总支出445289万元,同比增长10%。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29元,比上年增加935元,增长10.63%;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44元,比上年增加2172元,增长9.1%。

2.2.3土地利用现状

兴国县2017年土地总面积3214.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96.53平方公里,占15.44%;园地面积36.35,占1.13%,林地面积2371.46平方公里,占73.77%;其他用地面积310.62平方公里,占9.66%。详见表2-1土地利用现状表。

2-1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平方公里

乡(镇)

土地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它

土地

古龙岗镇

198.91

35.82

0.96

147.97

1.77

7.27

0.77

3.59

0.74

梅窖镇

85.43

17.47

1.34

58.00

0.27

5.64

0.95

1.08

0.67

樟木乡

72.42

9.77

0.21

59.00

0.20

2.50

0.11

0.61

0.01

社富乡

160.55

26.91

2.26

121.21

0.63

7.57

0.21

1.60

0.16

杰村乡

112.89

19.61

0.73

87.47

0.25

3.39

0.29

1.15

0

江背镇

132.43

18.44

0.72

104.48

0.75

5.10

0.75

1.77

0.44

永丰镇

160.15

31.35

1.89

114.02

0.63

8.64

0.67

2.94

0.01

隆坪乡

55.69

9.95

0.49

40.67

0.31

3.05

0.27

0.96

0.01

方太乡

93.95

15.55

4.31

68.50

0.56

3.60

0.42

0.94

0.07

城岗镇

145.85

23.39

1.38

113.73

0.18

5.79

0.10

1.19

0.12

鼎龙乡

109.45

18.03

0.85

81.40

0.21

6.46

1.47

0.84

0.23

高兴镇

234.97

39.46

3.55

160.97

4.53

13.94

2.84

7.56

2.11

潋江镇

50.34

11.2

0.45

7.66

1.77

24.08

1.78

3.01

0.36

龙口镇

69.63

16.35

0.68

41.27

0.74

4.95

0.45

4.45

0.73

埠头乡

90.86

27.58

3.17

31.61

4.87

12.73

1.61

6.46

2.82

长冈乡

125.15

31.88

1.09

41.51

4.57

11.44

1.11

23.54

10.01

东村乡

79.27

9.92

1.9

62.32

0.25

3.23

0.16

1.47

0.01

均村乡

194.02

16.91

1.38

165.50

1.88

6.72

0.19

1.42

0

兴江乡

154.26

20.93

1.46

121.96

1.11

6.24

0.06

1.89

0.59

兴莲乡

104.32

13.25

0.90

84.04

0.15

4.01

0.51

1.42

0.04

良村镇

187.02

20.49

1.32

157.1

0.35

4.96

0.18

2.56

0.05

茶园乡

125.95

10.49

0.09

104.62

6.88

3.02

0.27

0.57

0.02

崇贤乡

198.57

24.03

5.00

159.19

0.35

5.77

0.95

2.48

0.79

枫边乡

144.70

17.85

0.15

122.02

0.31

3.32

0.07

0.92

0.03

南坑乡

128.18

9.90

0.07

115.24

0.47

1.94

0.06

0.49

0

全县合计

3214.96

496.53

36.35

2371.46

33.99

165.36

16.25

74.91

20.02

2.3水土流失现状与分析

2.3.1土壤侵蚀遥感解译

本次规划采用土壤侵蚀遥感解译的方式获取水土流失现状分布及强度。在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基础上,对已积累的大量观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开展野外踏勘调查,对2017年高分一号、资源三号遥感影像特征与野外实地水土流失特征和自然景观进行比较分析,建立不同强度等级土壤侵蚀的遥感影像判读解译标志。采取分工负责制,由专业技术人员以建立的遥感影像判读解译标志为标准,参考地形图、坡度图等有关图件资料,通过林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图、2017年全县卫星影像图以及谷歌地球影像的对比分析,采取人机交互方式逐块进行影像判读和图斑勾绘。

2-2解译标志一览表

卫星影像

判读

现场复核

最终判定

建筑物

无水土流失

村庄

微度水土流失

工矿用地

生产建设项目不记列水土

流失

水系、滩涂

无水土流失

水田

微度水土流失

旱地

轻度水土流失

林地

微度水土流失

疏林地

轻度水土流失

疏林地、崩岗

轻度水土流失或中度水土

流失

经果林地

中度水土流失

强烈水土流失

裸岩

极强烈水土

流失

崩岗

极强烈或剧烈水土流失

本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土壤侵蚀强度分级主要通过林草覆盖度、坡度、植被结构、地表组成物质、海拔高度、地貌类型等间接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而实现,这些间接指标均可以通过遥感影像、地形图结合相关成果资料等判读分析而获取。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参考指标见表2-3。

2-3水力侵蚀强度分级参考指标

地面坡度

地类

5

815°

1525°

2535°

>35°

非耕地林草

覆盖度(%

6075

轻度

4560

中度

强烈

3045

强烈

极强烈

<30

强烈

极强烈

剧烈

坡耕地

轻度

中度

2.3.2水土流失现状

水土流失面积:兴国县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20.3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6.18%,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8.14平方公里,崩岗侵蚀面积13.0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以轻度和中度为主,其中:轻度侵蚀401.5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7.17%;中度侵蚀61.4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1.81%;两者合计占侵蚀面积的88.98%;强烈及以上等级所占比重较小,分别占3.25%、7.47%、0.30%。兴国县水土流失现状表详见表2-4。

2-4兴国县水土流失现状表

侵蚀强度

水土流失面积

平方公里

占国土总面积比

(%)

占水土流失

总面积比(%)

轻度侵蚀

401.51

12.49

77.17

中度侵蚀

61.47

1.91

11.81

强烈侵蚀

16.9

0.53

3.25

极强烈侵蚀

38.87

1.21

7.47

剧烈侵蚀

1.55

0.05

0.30

总计

520.30

16.18

100

注:不包含工程侵蚀面积。

水土流失分布:兴国县水土流失以轻度、中度侵蚀为主,社富乡、杰村乡、江背镇、鼎龙镇、高兴镇、埠头乡、长冈乡局部区域可见极强烈和剧烈侵蚀,主要为裸岩以及活动型崩岗,详见表2-5。

2-5兴国县水土流失分布情况表

乡镇名

土地

面积

平方

公里

水土流失

面积

平方

公里

水土流失占土地总面积

%

各级水力侵蚀面积

小计

轻度

中度

强烈

极强烈

剧烈

古龙岗镇

198.91

23.46

11.79

23.46

22.00

1.25

0.21

0

0

梅窖镇

85.43

16.29

19.07

16.29

15.10

0.02

0.43

0.74

0

樟木乡

72.42

10.75

14.84

10.75

10.35

0.03

0.03

0.34

0

社富乡

160.55

30.55

19.03

30.55

17.83

6.34

0.48

5.02

0.88

杰村乡

112.89

27.87

24.69

27.87

16.69

5.51

0.33

5.34

0

江背镇

132.43

20.69

15.62

20.69

13.53

2.77

0

4.39

0

永丰镇

160.15

44.49

27.78

44.49

33.85

7.79

2.14

0.51

0.2

隆坪乡

55.69

11.35

20.38

11.35

7.23

3.2

0.91

0.01

0

方太乡

93.95

14.31

15.23

14.31

9.27

0.61

0

4.43

0

城岗镇

145.85

43.14

29.58

43.14

41.36

1.78

0

0

0

鼎龙乡

109.45

27.03

24.7

27.03

13.82

7.73

2.84

2.64

0

高兴镇

234.97

31.64

13.47

31.64

20.45

6.12

1.25

3.82

0

潋江镇

50.34

2.48

4.93

2.48

0.20

2.18

0.04

0.06

0

龙口镇

69.63

24.17

34.71

24.17

17.64

3.84

1.45

0.85

0.39

埠头乡

90.86

19.67

21.65

19.67

6.27

4.97

2.91

5.44

0.08

长冈乡

125.15

16.36

13.07

16.36

2.62

6.37

3.61

3.76

0

东村乡

79.27

15.81

19.94

15.81

15.74

0.07

0

0

0

均村乡

194.02

23.12

11.92

23.12

22.44

0.65

0

0.03

0

兴江乡

154.26

11.52

7.47

11.52

11.06

0.24

0.2

0.02

0

兴莲乡

104.32

9.28

8.90

9.28

9.24

0

0.04

0

0

良村镇

187.02

24.35

13.02

24.35

24.35

0

0

0

0

茶园乡

125.95

17.32

13.75

17.32

17.32

0

0

0

0

崇贤乡

198.57

24.80

12.49

24.80

23.3

0

0.03

1.47

0

枫边乡

144.7

15.38

10.63

15.38

15.38

0

0

0

0

南坑乡

128.18

14.47

11.29

14.47

14.47

0

0

0

0

总计

3214.96

520.30

16.18

520.3

401.51

61.47

16.9

38.87

1.55

水土流失特点:(1)强烈以上侵蚀规模不大。兴国县水土流失强度以轻、中度为主。轻度侵蚀主要分布于人口稠密区周边低山丘陵地带的低标准梯田、疏林地、草地等区域;中度侵蚀主要分布于低标准农林开发、荒草地等区域;强烈以上侵蚀主要发生在崩岗、裸岩以及无序农林开发等区域。(2)水土流失危害形式多样、影响范围广泛。兴国县各乡镇均有水土流失现象,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例如: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土层变薄、理化性能降低、生产力下降、水土保持设施及功能损毁,导致下游渠道、水库、堰坝等水利工程淤损,加剧洪涝灾害和水体污染威胁,影响人居安全等。(3)治理标准偏低,水土保持治理成果难以维护。兴国县已建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目前还存在部分工程治理标准不高或管理不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未达到预期的情况。一是由群众在耕地自发建设的梯田等,建设规模小,工程标准低、质量不高、遇上暴雨容易损毁,发生水土流失;二是有些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梯田、沟渠、水保林等),因后续维护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损毁或措施效益发挥不佳,水土流失情况仍有发生。

无人机航拍裸岩以及崩岗图片

2.3.3水土流失发展趋势

2017年,兴国县水土流失面积520.30平方公里,呈逐步减少趋势,特别是中度、强烈侵蚀面积呈大幅度减少趋势。详见表2-6和图2-1。

2-6兴国县土壤侵蚀强度变化表单位:平方公里

侵蚀强度

调查时间

1995

2000

2011

2017

轻度

287.00

257.61

268.2

401.51

中度

214.55

221.44

158.69

61.47

强烈

190.19

171.51

91.16

16.9

极强烈

92.34

78.87

39.75

38.87

剧烈

34.29

28.94

11.04

1.55

合计

818.37

758.37

568.84

520.30

2-1兴国县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图

1、水土流失面积变化

通过1995年、2000年、2011年和2017年的四次水土流失数据对比,兴国县水土流失面积由818.37平方公里减少到520.30平方公里,减少了36.42%。

2、侵蚀强度变化

过多年治理,2017年中度及以上等级的侵蚀面积与之前调查情况相比有明显的下降,全县的土壤侵蚀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2.4水土保持现状与分析

兴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战略思想,形成了“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干给一任看”的干部作风,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多部门协作、广大群众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注重科技支撑作用,组建了产学研相互协作的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了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培育了以脐橙和油茶为主的生态友好兼顾水土保持功能的特色产业,提高了农民收入和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水土流失持续治理,昔日“江南沙漠”已变成茵茵绿洲,兴国县已是江南第一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2.4.1水土保持现状

由于特殊的地质条件,尤其在特殊年代过度开荒,导致兴国县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是江西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典型代表地区。1964年,时任江西省副省长彭梦庚同志在兴国视察,看到处处是泛白的光山,在全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上提出:要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要以兴国为鉴,以兴国为师,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否则兴国要“亡”国,宁都要“迁”都。1980年10月,世界著名水土保持专家、英国皇家学会佩雷拉·查理斯爵士到兴国实地考察后,惊叹地说:“在世界上见到的水土流失范围内有如此广阔的不及这里强烈,有如此强烈的面积又没有这样大。”真是当之无愧的“世界水土流失之最”,是“中国江南沙漠”。

1951年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林业厅在兴国荷岭设立“江西省水土保持实验区”、开始研究治理水土流失,兴国先后组建有“江西省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赣南水保科研所”、“江西省水土保持研究所”、“兴国县水土保持试验所”、“杨村、马福山水保推广站”、“上垅、小获、万溪水土保持专业队”、“上垅水保攻关队”、“兴国县水土保持试验站”等一批水保机构,为治理水土流失探寻成功之路。

1980年在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完成了全县的农业资源和水土保持区划,同年水电部将塘背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列为部管综合治理试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1983年,在水电部、财政部的关怀和支持下,将兴国县列入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之一进行重点治理,随后安排实施了国家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第二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三十多年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通过连续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兴国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集中体现在“四变一调”:(1)山变绿。原来寸草难长的“癞痢山”重新披上了绿装。过去许多的裸地,如今已被苔藓、地衣、蕨类等植物所覆盖,多年不见的鸟兽又在山上安了窝,野鸡、野兔随处可见,就连野猪也时常出现。(2)水变清。除崩岗流失地貌外,流失程度普遍降至强烈流失以下,全县土壤流失总量由每年的1106万吨下降为314.08万吨,减沙率为71.6%,保水效率超过18%。综合治理对防洪减灾起到了显著作用,观测资料显示,在同样暴雨情况下,洪峰高度下降,时间延迟。许多河水变得清澈见底,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3)田变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地拦蓄径流泥沙,土壤结构得到改良,与1980年相比,全县有机质、氮、磷、钾养分流失每年减少了27.68万吨。肥水条件彻底改善,绝大部分农田实现“旱改水”和“一季改二季三熟”。(4)农民变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小流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粮食产量由14.94万吨上升到29.7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6.7亿元。(5)产业调优。针对境内气候、土壤、海拔等特点,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注重山上增效与农民增收同步,坚持走治理与开发、开发与保护的生态发展路径。在小流域治理中,按照适地、适树、适果原则,因地制宜,科学选点,开发种植脐橙、油茶、茶叶、苗木为主导产业的经果林,着力培植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县农村经济特色产业初步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

经过不断的努力,兴国县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上级的好评与肯定,获得了一系列荣誉。2000年兴国县被财政部、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2003年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县”,2004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命名为“全国绿化模范县”。2001年评为“全省水土保持先进集体”,2002年、2009年评为“全省水利科技先进集体”,2006年评为“全省水保执法先进单位”。涌现了两位全国劳动模范和两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位全国水土保持先进个人。2013年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成为全国第三,中国南方第一个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2017年塘背水保科技示范园被授予“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2.4.2工作经验

1)有“一任接着一任干”的领导班子。一是形成好传统。从1983年起,历任的县委书记、县长离任移交的第一件事就是交代水土保持,真正形成了“几任书记一本经,几任县长一道令,几套班子大合唱,全县上下齐心干,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干给一任看”的好传统。并把“凡是在兴国工作的干部,不抓水土保持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抓不好水土保持的干部,不是好干部”作为考核班子和干部工作业绩的基本内容。这种举全县之力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一直激励着历任领导班子。二是坚持定任务。近年来,在制定生态建设工作目标中,县政府每年均有水土流失治理的任务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目标,并将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底向县人大会报告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做到严考核。对各乡镇下达考核任务,完成任务情况与年度业绩考评挂钩,并明确水土流失治理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实行地方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2)有“众人划桨开大船”的群众基础。通过旷日持久的宣传发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县人民治山治水的热情和决心,实现了群众对治理水土流失“要我治”变为“我要治”的转变。主要做法有:一是拓宽宣传渠道。为营造浓厚的水土保持氛围,强化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坚持利用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兴国山歌、水土保持漫画、水土保持年画、专题片、水土保持讲座、宣传栏(碑牌)等各种载体,深入乡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面向领导、群众、中小学生和企业业主,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和先进典型。二是巧抓宣传时机。结合每年《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日,举办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将水土保持知识和兴国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编入县情读本《魅力兴国》一书,成为全县中小学生课外阅读教材,实现了水土保持进校园进课堂。同时,在每条小流域竖立了永久性碑牌和搪瓷碑牌,创办了兴国水土保持国策警示教育基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警示作用。

3)有“宜时宜地”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兴国县依据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分和公告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同时对陡坡、滑坡、泥石流区进行了划定和公告。工作思路主要分为三个时期:在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第一期工程时,把解决农民温饱、促进老区建设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重点打造生态型小流域,如塘背河小流域、果溪小流域、蕉溪小流域等;在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第二期工程时,把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重点打造产业开发型小流域,如西江河小流域、崇贤河小流域、方太小流域等;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时,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重点打造生态清洁型、生态节能型小流域,如长迳河小流域、太平小流域、含田小流域等。

4)有“南看兴国”的综合治理模式。兴国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和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草、能、居综合规划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措施优化配置的技术路线,探索和总结出了五种综合治理的好模式:一是对花岗岩轻度流失区,采取以封禁自然修复为主,辅以飞播或人工撒播马尾松、禁止人畜上山破坏的办法,实现自然恢复;二是对花岗岩、红砂岩中度流失区,采取以人工补植为主、辅以飞播和见缝插针种植阔叶树和豆科灌木,实现改变林相和改良土质;三是对花岗岩、红砂岩强烈以上流失区,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草灌乔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防治并重;四是对紫色页岩强烈以上流失区,采取以整治修梯田、开发农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形式进行治理;五是本着循环节能、综合利用的原则,普及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模式,既治理了水土流失,又解决了农村能源,增强了治理的后劲和经济效益。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技术队伍。兴国县1980年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担任主任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正科级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1991年10月改为县水土保持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正科级单位。同时,将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划归水土保持局管理,把农村能源环保与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结合起来。2017年,水土保持局在编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7人。兴国县水土保持监测站暂为县水保局内设股级机构,现有专职人员6人。

6)有“谁实施、谁受益”的激励保障机制。为鼓励和促进“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格局的形成,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一是将山林承包期定为50年不变;二是“谁山归谁治,谁治归谁管,谁管归谁有”;三是“谁开发、谁受益,经营权允许继承和有偿转让”;四是“山地入股或租赁他人开发,自有收入之年起,每年以实物量的6%作为租金或红利”;五是“凡开发治理100亩以上荒山者,优先安排贴息贷款并颁发荣誉证书”;六是对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开发治理的投资者,在整地、苗木、肥料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七是“农户建一沼气池,免征土地补偿费,安排30平方米土地”等措施。

7)有强有力的监督、监测手段。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兴国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水土保持局局长兼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1984年各乡镇成立了“水保封禁管护队”,1986年9月在全国率先成立“监督股”,《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又成立了“生态环境监督大队”,执法力量配备较为完善。二是强化监管。建立月巡查制度,每月对生产建设单位不定期巡查4次以上,随时监督生产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采取水保措施。对违反水保法的生产建设单位,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直至予以停工处理。三是科学监测。2007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将兴国县蕉溪小流域列为典型监测小流域和典型监测点。

2.4.3存在的问题

1)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兴国县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20.3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6.18%。通过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流失总面积不断减少,水土流失程度明显降低。但是,人为水土流失特别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依然存在,崩岗分布区水土流失比重较大,林下水土流失普遍存在。流失的土壤随地表径流入河、入库,不但降低了河、库的行洪能力,影响防洪、供水、灌溉等效益的发挥,且直接对城乡供水和水环境构成威胁,水质的污染减少了可利用水量,资源型缺水现象日趋严重,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

2)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有待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急剧增加,资源环境承受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而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则对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将更加繁重,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3)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社会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合理农林开发等现象,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需在大众化、普及化、宣传手段现代化方面加强工作。

3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3.1划分原则

1)统筹考虑水土流失和防治需求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应从覆盖范围的整体性和相邻地区的一致性考虑,把对环境稳定和生态安全有直接贡献的区域划入,包括对水资源安全及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生态屏障、生态脆弱或敏感地区等。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考虑,将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对周边危害较大的以及土地承载力较大的地区等划入。

2)与已有成果的规划相协调

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是在国家、省、市级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土壤侵蚀遥感解译成果,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统筹考虑水土流失现状防治需求与已有规划成果相协调、集中连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及优先原则的要求完成两区划分工作。

3)等级从高原则

重点防治区划分坚持等级从高的原则,以便于公告和实用,已划为国家、省、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县级不再重复划定,即不能将高级别的划分类型更改,只能在其外范围补充县级重点防治区。

3.2国家、省、市级重点防治区

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依法划分了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17个重点治理区;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在全国“两区”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划定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以国家、省级规划为依据,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以县为单位划定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国家、省、市水土保持规划均贯彻落实了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划定了水土流失防治区。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兴国县被划为粤闽赣红壤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不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根据《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兴国县不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3、根据《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兴国县被划为赣州东北部山地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不涉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3.3划分成果

1、划分成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等国家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兴国县全县被划为国家或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与本县水土流失现状、生态屏障和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饮用水源区、水源涵养区、风景名胜区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分布情况相符合。根据《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兴国县没有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江西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方案》的规定,下级防治区不与上级防治区重叠,兴国县不再继续划分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2、水土保持防治区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减少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面积,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4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搞好水土保持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的基础保障。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及制度建设上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着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罗霄山区扶贫攻坚、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等一系列国家宏观政策机遇,兴国县的区域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兴国县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类活动影响,决定了人类对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在生态安全建设、保障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维护水源安全、减轻洪水和其他灾害等方面对水土保持都有迫切的需求,是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新时期“模范兴国”的重要保障。

4.1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优化结构、保护生态、集约开发、协调开发”的开发原则。兴国县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主产区应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产品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兴国县山丘区面积大,母岩以花岗岩和砂页岩为主,花岗岩风化深厚,易形成崩岗,对群众的生产极其不利。崩岗造成泥沙淤埋农田,淤积沟道,形成洪涝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石质土则土地产出率极低甚至寸草不生。兴国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较多,脱贫任务重。主要原因在于兴国县山丘区比例大,城镇化率低,乡村人口多,自然条件又差,水土流失严重,制约了山丘区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水土资源合理地保护和开发,可在保持土壤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还可以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活条件,建设美丽乡村。

4.2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关注,对良好宜居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强烈。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是人类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基础和前提。兴国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保障,水土流失不仅恶化了人居环境,并严重危害到国土生态安全。水土保持是保护生态安全的主体工程和根本性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任何单一的措施相比,水土保持在生态安全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充分考虑自然、社会等各种因素,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科学配置各项措施,确保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统筹加大生态良好区预防监督力度,提高生态脆弱区的自然恢复能力,加强严重生态退化区的治理力度,对全面加强兴国县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兴国县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

4.3江河治理和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兴国县降雨强度大、雨量集中,土壤入渗和抗侵蚀能力弱,易造成洪涝灾害并引发严重水土流失,下游水库山塘泥沙淤积和河道水位暴涨暴落,使调蓄能力减弱。水土流失造成河网淤积,受上游来水来沙的影响,每逢台风暴雨、久雨易形成大面积水灾,给工农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同时,在生态恢复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又面临着人口不断增加,人均耕地减少,土地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针对兴国县山洪灾害特点,除继续实施建库滞洪、江道整治、河网清淤、堤防加固、置闸排涝外,应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充分发挥植被蓄水保土、涵养水源的能力,并采取溪沟治理、坡面径流泥沙拦蓄等措施,削减洪峰,保障防洪安全。

4.4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饮水安全问题是兴国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兴国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县城供水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第一需要、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山丘区,林果种植业普遍,局部存在崩岗、疏林地面蚀等水土流失问题。水土流失作为载体在向江河湖库输送大量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施用后的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影响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土保持,以保护水质为核心,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入湖库泥沙和面源污染十分必要。

4.5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要求水土保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制;依法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监测评价制度,增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政策、技术标准、规划、科技支撑、机构和队伍五大体系,强化行业能力建设,以水土保持信息化推动水土保持现代化;深化改革,不断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水土保持补偿、公众监督和参与、投融资、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推动水土保持事业新发展。

4.6分析结论

综合上述需求分析,水土保持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可以通过治理水土流失,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可以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整治,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生态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河流治理与防洪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5目标、布局与任务

5.1目标和任务

5.1.1目标

紧紧围绕当前全国水土保持“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工作总思路,依据《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综合分析兴国县水土流失特点、水土保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水土保持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发展目标,制定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18—2025年):初步建成与兴国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脆弱区和贫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6.29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52万t,年均新增蓄水量1268万m³;建立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初步建立覆盖全县的水土流失监管和水土保持信息化体系,完善水土保持法规和制度,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2)远期目标(2026—2030年):基本建成与兴国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地区得到有效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35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1万t,年均新增蓄水量493万m³,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全面保护,生态实现良性循环,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体系完整的水土流失动态监管体系;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水土保持投入和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公众水土保持意识不断提高;推进兴国县成为赣州北部重要的工贸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园林城市,打造美丽江西“兴国样板”,建设新时期“模范兴国”。

5-1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近期目标

2018—2025年)

远期目标

2026—2030年)

1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166.29

95.35

2

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万t

52

21

3

年均新增蓄水量

(万m3

1268

493

5.1.2任务与规模

根据《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兴国县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确定的兴国县水土流失防治规模为:规划期内(2018—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377.64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16.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面积261.64平方公里。规划近期(2018—2025年)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29.29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63.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面积166.29平方公里;规划远期(2026—2030年)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48.35平方公里,其中重点预防保护面积53.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面积95.35平方公里。

5-2规划任务分配表单位:平方公里

任务(2018—2030年)

近期任务

2018—2025年)

远期任务

2026—2030年)

小计

预防

治理

小计

预防

治理

小计

预防

治理

377.64

116.00

261.64

229.29

63.00

166.29

148.35

53.00

95.35

5.2总体布局

5.2.1防治战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赣州都市区规划等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契机,根据“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制定兴国县水土保持总体方略和布局。

立足兴国县实际情况,基于水土保持需求分析,按照规划目标,统筹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兴国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综合分析全县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现状和发展趋势、水土保持功能的维护和提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提出全县水土保持预防、治理、监管总体方略和“一心一环两带三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战略布局。

预防保护:保护全县林草植被建设,积极开展山林自然修复,加强水源涵养,强化生态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通过“一心一环两带”(“一心”指长冈水库及水库周边保护区,是兴国重要的水源保护地;“一环”指围绕兴国县域东部、西部、北部、南部连绵的山地丘陵森林环;“两带”指东西向潋江、南北向水与平固江及沿岸绿带形成的两条绿色廊道)和北部低山丘陵生态维护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系统安全与水源涵养的生态屏障。

综合治理: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以崩岗治理为重点,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林果业和旅游业。重点通过维护和提高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土地生产力,实施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形成综合防护体系,维护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持续改善生态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是落实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手段。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着重加强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的各项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建设和运用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平台,重点对中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以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5.2.2区域布局

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和江西省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以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为依据,基于分区水土保持功能,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条件、农业生产及区域产业布局等因素,结合全县水土流失现状与水土保持需求、主要目标与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区域水土保持发展的方向及重点,提出兴国县水土保持分区总体布局,详见表5-3。

1)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

本区位于兴国县的中部,涉及梅窖镇、樟木乡、社富乡、杰村乡、江背镇、永丰镇、隆坪乡、方太乡、城岗镇、鼎龙乡、高兴镇,土地面积1363.78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2.42%。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该区土壤为红壤、黄红壤,土壤质地结构良好,土层中厚,腐殖质较薄,肥力较差,树种以飞播马尾松为主,伴有杉木、湿地松,林层单一、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本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78.11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20.39%,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53.45%。

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油茶、脐橙等特色经济果木林,加强坡面水系整治和沟道侵蚀治理,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保护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生产力,重点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加强对重点预防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防止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中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本区位于兴国县的南部地区,涉及潋江镇、龙口镇、埠头乡、长冈乡,土地面积335.98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0.45%。是兴国县县城、经济开发区驻地,也是未来兴国县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区域。以丘陵地貌为主,土壤以红壤为主,土壤质地结构良好,土层中厚,腐殖质层较薄、肥力较差。植被以人工林为主,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湿地松,经济林以油茶为主。本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62.68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18.66%,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12.05%。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综合治理;以打造生态清洁型、生态安全型、生态旅游型小流域为重点,开展小流域和坡耕地治理,营造主导特色产业;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加强对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督管理及防治,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控制面源污染,做好农田防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为高效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基础。

3)北部低山丘陵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兴国县的北部,涉及古龙岗镇、东村乡、均村乡、兴江乡、兴莲乡、良村镇、茶园乡、崇贤乡、枫边乡、南坑乡,土地面积1515.20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7.13%。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该区土壤为红壤、黄红壤,土壤质地结构良好,土层中厚,腐殖质较薄,肥力稍好,生态区位重要,属平固江流域,赣江的二级支流,林分以天然阔叶林为主,树种以青冈、木荷、油茶等为主。本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79.51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11.85%,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34.50%。以预防保护为主,对局部地区的崩岗进行治理,注重修复生态,增强水源涵养能力,维护和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生物多样性,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构建赣州市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


5-3布局分区表

三级区名称

赣州市

分区名称

兴国县布局

分区名称

行政范围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赣南山地土壤保持区

赣州东北部山地土壤保持区

南部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

梅窖镇

85.43

樟木乡

72.42

社富乡

160.55

杰村乡

112.89

江背镇

132.43

永丰镇

160.15

隆坪乡

55.69

方太乡

93.95

城岗镇

145.85

鼎龙乡

109.45

高兴镇

234.97

小计

1363.78

中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潋江镇

50.34

龙口镇

69.63

埠头乡

90.86

长冈乡

125.15

小计

335.98

北部低山丘陵生态维护区

古龙岗镇

198.91

东村乡

79.27

均村乡

194.02

兴江乡

154.26

兴莲乡

104.32

良村镇

187.02

茶园乡

125.95

崇贤乡

198.57

枫边乡

144.7

南坑乡

128.18

小计

1515.20

合计

3214.96

6预防保护

6.1预防的范围与对象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预防保护范围为兴国县行政所辖范围,并根据以下原则选定:(1)国家、流域和省级规划所涉及的预防范围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2)水土流失轻微,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水质维护、生态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的区域;(3)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或生态敏感区域;(4)除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外,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

依据以上划分原则,兴国县预防以国家、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核心,确保《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中具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敏感与脆弱区、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重点预防保护范围总面积为84.0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

根据《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兴国县生态红线区划》,将兴国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纳入预防保护范围,面积为8.90平方公里,根据《江西河湖大典》以及从兴国县水利局收集的资料,兴国县拥有大型水库1座(水源地),中型水库1座,依据水库所起的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将兴国县大中型水库与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的面积确定为预防保护范围,面积为6.38平方公里,各类型预防范围面积见表6-1。

6-1饮用水水源地、水库预防范围基本情况表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水库

(湖泊)名称

库容

(万m3

预防保护重点

范围面积

平方公里

1

长冈乡

长冈水库(水源地)

17980

8.90

2

高兴镇

长龙水库

6.38

合计

15.28

注:水源地预防面积数据来源于兴国县生态红线区划;水库预防面积数据依据划分原则在影像图上勾绘。

2)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域

依据《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兴国县生态红线区划》以及从兴国县林业局收集的资料,将兴国县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纳入本次预防规划保护范围,预防保护重点范围面积为108.72平方公里。

6-2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域预防保护范围基本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所在乡镇

重点范围面积

平方公里

1

均福山森林公园

崇贤乡

14.90

2

园岭省级森林公园

江背镇

30.27

3

潋江国家湿地公园

埠头乡、潋江镇、江背镇、鼎龙乡、东村乡

23.62

4

兴国县省级地质公园

高兴镇、方太乡、长冈乡、鼎龙乡

39.93

合计

108.72

注:预防保护范围面积来源于兴国县生态红线区划以及各相关部门收集的资料。

3)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根据兴国县区矿管局收集的资料,兴国县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共有2354处。具体分布详见表6-3。

6-3兴国县地质灾害情况表

乡镇名

崩塌、滑坡(处)

埠头乡

77

茶园乡

73

城岗镇

61

崇贤乡

89

鼎龙乡

270

东村乡

101

方太乡

56

枫边乡

43

高兴镇

105

古龙岗镇

183

江背镇

110

杰村乡

77

经开区

7

均村乡

184

潋江镇

11

良村镇

125

龙口镇

104

隆坪乡

55

梅窖镇

62

南坑乡

56

社富乡

81

兴江乡

29

兴莲乡

76

永丰镇

132

樟木乡

169

长冈乡

18

总计

2354

在全县预防保护工作范围内,预防保护对象主要指范围内需要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天然林、林草覆盖率较高的人工林、草地;受人为破坏难以恢复和治理的地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

6.2预防保护方向与途径

根据兴国县水土流失现状与水土保持需求、主要目标与任务,以兴国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防治方略为指导;综合考虑区域预防保护范围、人口、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作现状,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县级区域水土保持预防规划的方向及途径。

兴国县属于赣南山地土壤保持区,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时也是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因此兴国县的预防保护方向应以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为重点,规范各类农林业生产开发活动,推进各类生态工程有机整合,保持土壤。同时加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植被保护力度,保护现有湿地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区域的生态平衡。加强城镇化、工业园区和工矿区等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维护和巩固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成果。

6.3预防保护措施体系及配置

6.3.1管理措施

1)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

制定水土流失预防区管理办法,针对预防保护区现阶段提出以下预防限制性要求:

①生态修复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和保护植被;开发和节约农村能源,减少薪炭林的砍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②农林业生产要求: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油茶、果品等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坡垄作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引导群众逐步减少陡坡耕种、毁林开荒等生产方式,结合精准扶贫、各级重点项目进行布局,推进“生态农业”、“旅游农业”建设。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③取土采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④限制开发要求: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活动。控制水源地周边坡地的农业开发,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⑤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减少工程永久或者临时占地面积,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建立管护制度

在预防保护范围内,对纳入生态公益林、实施封育保护的林区和集中连片的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区,建立管护制度。在充分考虑当地山林权属和群众副业生产及开展多种经营需要的基础上,明确封禁范围,组织专职或兼职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制定封山护林的乡规民约。管护工作纳入乡镇、村行政管理权限,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制定配套政策

①制定减免税收、提供贷款等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预防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和个人承包、参与封山育林和植被重建。

②制定预防保护范围二十五度以上退耕地水土保持奖励政策,以沼气池、太阳能等替代木材燃料的投资扶持政策,预防保护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奖励政策等,确保封育保护效果。

③实施绿色GDP政府绩效考核和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于预防保护范围所在的江河源头、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绩效评价,将水土流失防治、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比例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④工业园区、城镇化建设要从政府层面合理规划和集中设置取土、采石场及余土受纳场,建立生产建设项目土石方供应、需求、废弃信息平台,提高土石方的综合利用效率。

4)重视舆论宣传

首先,全县应从努力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知名度、宣传覆盖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等几个方面出发,制定年度水土保持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期刊、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抓住重点宣传时段,集中力量进行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其次对于审定后的项目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人员要会同乡镇领导深入到村庄、农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户长座谈、农户访谈、播放水土保持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后带来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条件地区可带着村民代表去参观周边开展过水土流失治理后的地区,做到让群众眼见为实,内心信服,从而提高农民群众投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真正体现“自己办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办”的原则。

最后对施工现场人员及监理要进行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工程参建单位及个人的水土保持理念,并将其贯彻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6.3.2技术措施

1)封育保护

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区的林地,实施封育保护。根据植被状况,主要树种的更新能力、方式、年限及成林时间,群众对木材、林副产品、薪材要求等,划定封禁区域及边界,制定封禁办法,落实管护人员,确保植被自然恢复。封禁期,设置标志或围栏,严禁人畜进入。

2)林分改造

为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在封育之前,对部分林地进行林分改造。按照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要求,通过人工植苗更替原有林木方式或采取补植补种方式,改善林分状况。主要营造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或乔灌混交林。

3)植物过滤带

重点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湖泊实施,以水质净化为目的。通过滨岸带种植各种植物,有效地拦截净化地表径流挟带的泥沙和其它污染物,减轻对饮用水源水库、水库、湖泊的污染。

4)农村环境整治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卫生厕,禽畜集中圈养,沿村道埋设污水管道收集生活污水,建设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实行农村村庄、河道、公路主干道“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模式,建立“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6.3.3预防保护任务及规模

根据兴国县水土保持局提供的资料,2016—2017年,兴国县已开展预防保护面积8平方公里。根据以上近两年兴国县开展预防任务的实施情况,兴国县水土保持预防任务在衔接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扣除近两年已开展治理的任务,通过预防保护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针对不同的预防类型进行相应的配置: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对预防区范围内的低效林分、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疏林地等,进行林分改造(根据《江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2006—2020年)》,林分改造面积按照林草地面积的15%比例安排),对植被稀疏的滨水20m宽的地带修建植物过滤带,而后对该范围实施封育保护。

2)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预防规划范围包括兴国县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中,按照水土保持防护林的建设要求,对预防保护区内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域实施林分改造(林分改造面积按照林草地面积的5%比例安排),而后对该范围实施封育保护。

通过预防保护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规划完成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16.00平方公里,包括封育保护108.51平方公里,林分改造7.34平方公里,植物过滤带0.15平方公里,近远期任务量安排衔接《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其中,近期(2018—2025年)完成重点预防保护面积63.00平方公里,包括封育保护58.65平方公里,林分改造4.24平方公里,植物隔离带0.10平方公里;远期(2026—2030年)完成重点预防保护面积53.00平方公里,包括封育保护49.86平方公里,林分改造3.10平方公里,植物隔离带0.05平方公里。重点预防保护规划规模见表6-4。

6-4预防保护措施工程量表单位平方公里

预防类型

近期(2018—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保护

面积

封育

保护

林分

改造

植物过滤带

保护

面积

封育

保护

林分

改造

植物过滤带

水源地水库

10.83

9.09

1.63

0.1

4.45

3.74

0.67

0.05

重要生态

功能区

52.17

49.56

2.61

0

48.55

46.12

2.43

0

合计

63.00

58.65

4.24

0.10

53.00

49.86

3.10

0.05

7综合治理

7.1治理范围与规模

遵循“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水土保持区划和总体防治布局的要求,并结合治理任务的轻重缓急,提出2018—2030年兴国县治理任务。兴国县治理规划共涉及25个乡镇,治理任务衔接《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中兴国县规划治理任务,同时考虑到与全国、江西省、赣州市已有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的任务进行衔接,优先安排贫困地区,明确兴国县的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

按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三大类进行规划,积极衔接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生态修复项目,例如:低质低效林改造、矿山生态修复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坡面整治及配套水系工程、沟道治理工程、田间道路、封禁治理、小河道整治工程、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坡改梯、雨水集蓄配套工程、田间道路等措施;崩岗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上截、下堵、内外植被重建等措施。

2030年规划期末,综合治理总任务261.64平方公里,其中近期(2018—2025年)治理面积166.29平方公里,远期(2026—2030年)治理面积95.35平方公里,详见表7-1。

7-1兴国县综合治理范围与规模单位:平方公里

序号

乡镇名

水力侵蚀

近期

2018-2025年)

治理

远期

2026-2030年)

治理

1

梅窖镇

16.29

3.09

3.08

2

樟木乡

10.75

3.68

3.66

3

社富乡

30.55

8.37

3.33

4

杰村乡

27.87

16.78

5.61

5

江背镇

20.69

7.76

7.73

6

永丰镇

44.49

14.27

5.22

7

隆坪乡

11.35

3.84

1.83

8

方太乡

14.31

8.51

4.51

9

城岗镇

43.14

14.79

9.26

10

鼎龙乡

27.03

10.76

5.67

11

高兴镇

31.64

7.10

2.09

12

潋江镇

2.48

0.30

0.46

13

龙口镇

24.17

11.01

0.18

14

埠头乡

19.67

10.29

0.58

15

长冈乡

16.36

3.01

3.51

16

古龙岗镇

23.46

2.26

2.23

17

东村乡

15.81

4.08

4.07

18

均村乡

23.12

3.57

3.56

19

兴江乡

11.52

1.55

1.54

20

兴莲乡

9.28

2.13

2.11

21

良村镇

24.35

6.41

6.41

22

茶园乡

17.32

6.03

6.03

23

崇贤乡

24.80

12.17

8.15

24

枫边乡

15.38

3.02

3.02

25

南坑乡

14.47

1.51

1.51

合计

520.30

166.29

95.35

7.2小流域综合治理

小流域综合规划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根据地理位置,现状条件、发展目标划定不同功能定位的小流域(四型小流域),同时将小流域的开发利用与扶贫解困、生态保护等统筹考虑,维持河湖生态健康,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通过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有机结合,沟坡兼治,生态与经济并重,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生态与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兴国”的建设。

7.2.1治理措施

1)水土保持林

水土流失区荒山治理中,选择在当地具有抗逆性强、能改良土壤的树种。水土保持林体系的合理配置,要充分考虑乔木、灌木具有的生物学稳定性、所处层次以及相互间适应能力和依存关系,在宜林宜草地段,合理搭配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使之在空间上立体配置,充分利用气、光、水、热和养分,使水土保持林群落更趋于稳定,更大限度地蓄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条件。

2)经济果木林

在水土流失流失轻微、交通方便、立地条件较好、具有灌溉条件的荒地,选择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符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经济果木林品种进行开发种植,整地方式宜采取梯田、水平台地(阶、条带)、水平竹节沟等,合理布设坡面水系工程,加强开发过程中的土壤保护。

3)坡面整治及配套水系工程

果木林开发采用的水平台地、水平阶整地,地块台面外侧修筑蓄土埂,台面内侧修筑蓄水沟;经济林采用的水平条带整地,按行距沿等高线将坡面修筑成带状台面,台面外高内低。坡面配套水系按照高水高排、中水中排、低水低排、分层利用的原则,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蓄水池等。

4)沟道治理工程

根据沟道地形、地质条件等,配置沟头防护、谷坊、拦沙坎等措施,并相互配合,共同控制沟道侵蚀发展。对下切作用强烈、沟底比降较大的小型沟床,结合沟道自然特征,因地制宜地选择谷坊类型;对沟道下切作用或两侧重力侵蚀已经终止的沟床,选择适当的地段修建拦沙坎,以拦蓄下泻泥沙,抬高侵蚀基准面。

5)田间道路

田间道路布设应与梯田、经果林、坡面水系相结合,统筹规划,包括人行道路和生产道路。人行道路一般由山脚垂直或倾斜向上伸到坡面田间,坡度较大的地段宜修筑成台阶形;生产道路主要用于运输各类物品,线路是由坡脚成之字形进入到坡面内,其纵向坡度控制在15°以内,并与人行道路连通,形成相互连通的网络。

6)封禁治理

在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较轻且劳动力不足的区域,划定封禁治理区域和周边界线,在封禁区域的明显地段设立标志碑(牌),建立封禁制度。封禁治理以全年封禁为主,对立地条件较好、植被恢复较快的区域,实行季节封禁。对林相单一、植被稀疏的林地,应采取补种补植,促进植被迅速恢复。

7)小河道整治工程

在传统疏浚加护岸的河道整治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小流域内农村片区小河道、小溪沟的特点,开展水系塘库连通工程,形成自然水系与村落水系整体联通的水网,以达到防汛、抗旱、除涝、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整治效果。在河道两岸陆域较充裕的岸段,采用自然生态型护坡,同时对于护岸与农田结合的河道采取面清岸洁、扩大水面、增加人工湿地、种植护岸植物等措施,体现自然乡村河道特色。

8)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农村环境绿化等突出问题,根据各地特点,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设置农村排水管网,对收集的污水进行集中或分散化处理;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当地自然特点,开展景观绿化、庭院绿化、公共区域绿化、道路绿化等措施。

7.2.2小流域治理任务

1)市级规划治理任务分配情况

根据《赣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安排,兴国县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341.57m²,其中:2016—2020年近期治理任务为121.88平方公里,远期治理任务219.69平方公里。

2)兴国县已实施的治理情况

2016—2017年兴国县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92.00平方公里。结合实际情况,兴国县近期规划2018—2020年还需完成72.00平方公里的小流域治理任务。

3)兴国县水土保持规划小流域治理任务分配

兴国县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共涉及25个乡镇,规划治理任务249.57平方公里,其中:近期治理(2018—2025年)160.78平方公里,远期治理(2026—2030年)88.79平方公里。详见表7-3。

7-3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分配表平方公里

序号

乡镇名

水力侵蚀面积

近期治理

远期治理

1

梅窖镇

16.29

3

3

2

樟木乡

10.75

3.5

3.5

3

社富乡

30.55

8

3

4

杰村乡

27.87

16.1

5

5

江背镇

20.69

7.5

7.5

6

永丰镇

44.49

12.9

4

7

隆坪乡

11.35

3.75

1.75

8

方太乡

14.31

8.5

4.5

9

城岗镇

43.14

14.5

9

10

鼎龙乡

27.03

10

5

11

高兴镇

31.64

7

1.5

12

潋江镇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