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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成立兴国县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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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43号)要求,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国县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邹芬芬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和亲县人社局局长

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残联、县妇联、县医保分局、县社保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办公,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发文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全县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成员单位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县参保居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依法检查审计我县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业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提供脱贫户等困难群体人员信息,鼓励和帮助脱贫户等困难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提供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体人员信息和死亡火化数据,建立人员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和帮助低保等困难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社保卡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提供死亡人员数据,建立人员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

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提供在校生信息数据,协助宣传动员做好学生、家长等的电子社会卡申领工作。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宣传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县残联:负责组织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人员信息,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社保卡等工作。

县妇联:协助宣传动员全县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县医保分局:负责组织提供参加医保、住院治疗等基础信息数据,协助宣传动员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申领电子社保卡等工作,深入推广社保卡在医疗体系中的使用。

县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和监督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依法检查我县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题,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宣传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助追缴违法违规领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研究相关政策建议;督查政策措施的落实,掌握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交流。

2.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3.进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工作督查,召开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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