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
实施机构名称 |
兴国县民政局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责任处(科)室 |
养老服务股 |
行使类型 |
上级授权 |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养老服务股 |
窗口地址 |
民政局五楼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号码 |
0797-5322093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宝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不予批准的条件】1.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2.收入和财产状况高于最低生活标准;3.法定义务人具有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
办理流程
办结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民政局 办理岗位:窗口岗 联系电话:0797-5322093 岗位职责:办结 |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各乡镇民政所 接收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各乡镇民政所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各乡镇民政所 接收地址:各乡镇民政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5322093 【工作时间】 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受理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民政局 办理岗位:窗口岗 联系电话:0797-5322093 岗位职责:受理 |
审核 |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审查 |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民政局 办理岗位:窗口岗 联系电话:0797-5322093 岗位职责:审查 |
审核 |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制证发证 |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制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银行发放名单》,并救助金打入申请人一卡通账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出不予救助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无需实人认证 |
办理进程查询 |
拨打电话咨询:13970128897,查询进程。 |
办理结果 |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银行发放名单》。 |
送达方式 |
银行转账,将救助金打入申请人一卡通账号。 |
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身份证 |
户口本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审核审批表 |
一卡通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