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字〔2024〕4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赣州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增强。制造业占GDP比重保持总体稳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8%,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5,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00件。
2.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食品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1.5分。
3.质量品牌建设更加凸显。力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35个。争创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个、中国专利奖5个、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1个以上,争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10个、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奖(赣鄱奖)1个,争创国家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1个、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8个。
4.质量基础设施更加扎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创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创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个。力争实现各县(市、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全覆盖。
5.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达60%以上。质量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竞争优势更加凸显,争创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1.加快区域质量创新发展。开展国家质量创新先导区创建工作,探索具有赣州特色的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径,打造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机制,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批量生产、产业应用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打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支持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列入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产品清单”,打造一批“智能车间”“黑灯工厂”“产业大脑”,积极创建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2.增强产业质量竞争能力。全面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分行业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现代家居、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链优化升级,实施补链延链强链行动。开展工业基础领域质量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高关键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3.打造产业集群质量引领。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计划,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升级,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产业链供应链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着力打造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现代家具、钨新材料及应用、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南康区深化家具家电家装融合发展,组建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发挥“南康家具”集群商标叠加效应,创建国家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力争入选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4.筑牢绿色发展质量根基。围绕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纺织服装等重点领域,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推进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园区。积极培育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制定一批“江西绿色生态”认证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全市质量提档升级
5.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做实“土特产”文章,全面拓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条。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鼓励绿色、有机认证,实施企业认证奖补,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不断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巩固拓展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成果,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争取设立国家级富硒质检平台。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果园、智慧(牧、渔)场,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6.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实施食育普及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深化国家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全省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示范区“两区同建”,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流通领域管理,提升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管控水平,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7.促进消费品和工业品提质升级。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在消费品工业领域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围绕健康、医疗、教育、养老、育幼、家居等民生需求,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发展“互联网+消费品”模式,保障消费安全,丰富消费品供给品类。加快有色金属、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实施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8.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强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基础支撑,深化革命老区交通强国试点,加快革命老区水利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升级。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溯追究,严格落实建筑、交通及水利等工程质量保证相关制度,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不断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工程建设品牌创优建设,积极争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赣鄱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
9.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促进商贸消费,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开展智慧社会、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试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深入实施“引客入赣”工程,推动露营旅游休闲、民宿产业发展,完善交通、餐饮、住宿、救援等旅游配套服务标准化功能,提升重点景区品质与档次。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服务质量;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10.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打响“干就赣好”品牌。推进“赣服通”赣州分厅6.0版、“赣政通”赣州分厅3.0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攻坚行动,推动高频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系统的对接打通。开展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持续做好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品质,打造群众体育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卫健委、赣州海关、市体育局〕
(三)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打造质量品牌标杆
11.引导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深入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计划,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质量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促进提质降本增效。建立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培育库,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核心产业链的深入实施,争创一批中国质量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评选一批市长质量奖。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依托江西理工大学质量学院等机构,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培养一批质量专业人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2.打造赣州特色品牌。建立质量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完善品牌培育、认可、扶持机制,健全以质量保证、品牌管理、技术创新为核心的质量品牌建设体系,引导激励企业强化产品、服务品牌和企业品牌塑造。以有色金属、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工业品牌企业和产品。以脐橙、茶油等特色产业为重点,抓好特色优势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组织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参加“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创建活动,深入挖掘“赣南脐橙”“赣南茶油”“南康家具”等品牌价值,提升区域公共品牌形象和产业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13.优化品牌建设环境。加大对质量品牌的保护力度,加强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推动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建立品牌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以质量管理、品牌、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作为授信参考依据的质量金融产品,把更多企业质量品牌的“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创新产品性能和提升品质档次。适应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展要求,创新宣传推介方式,讲好质量品牌故事,提升“赣州质量”“赣州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构建高效质量发展环境
14.提升质量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围绕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紧扣现代家具、有色金属、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布局,发挥我市技术平台优势,优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技术咨询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5.坚持标准创新引领。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围绕现代家居、有色金属、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引导各类机构开展各层级标准制修订,推动关键技术转化为优势标准。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把标准化作为生产经营、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大力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积极筹建现代家具、钨与稀土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鼓励开展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发展团体标准,引导社会团体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6.建立现代测量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溯源体系,建设一批面向主导产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关键计量测试能力项目。围绕我市钨与稀土、现代家具等重点产业,加快建设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江西省家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核心测量技术和能力。优化计量科技联合攻关机制,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瞄准“双碳”目标,健全能源计量审查制度,组织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节能诊断,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7.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聚焦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持续加强检测装备投入和技术改造,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提升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新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等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争取组建稀土全国重点实验室、有色金属和生物医药领域省实验室。推动以检验检测认证为重点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协同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提升现代质量治理水平
18.健全质量政策制度。推动将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拓宽质量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投入,推动落实将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支出纳入研发经费支出范围,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创新券等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和完善质量奖励措施,落实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19.强化质量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政策方针,深入报道质量强市建设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传播赣州质量声音,讲好赣州质量故事,展示赣州质量魅力。加强质量公益宣传,弘扬城市质量精神,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优秀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提升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和监督抽查联动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强化网络销售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21.深化质量社会共治。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健全公众参与质量监督激励机制,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质量违法行为的社会舆论监督。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对接有需求的企业扩大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险等保险供给,优化质量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协同联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强乡(镇)、强业、强企建设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明确细化各阶段任务目标,建立工作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考核激励。探索健全质量督查和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将质量强市纳入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规定推荐申报国务院督查激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