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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中共潋江镇委员会 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潋江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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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驻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赣办字〔201423号)、《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赣办字〔201864号)、《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赣市办字〔201852号)、《中共兴国县委 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发〔201812号)、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204号)及兴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国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兴安〔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党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副职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现将镇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通知如下: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范围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范围:镇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职责:党委书记、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魏恩平: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声辉主持人大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生态环境保护,联系南外

抓好所分管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

钟科鸣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重点工程、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含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失地农民保障、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政协、统战、民族宗教、台湾事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巡视巡察整改干部管理考核、督查,联系和睦村;抓好所分管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健、新农合、市场和质量监管(含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分队、招工、红十字会,杨澄村;抓好所分管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胡开梅分管纪检、监察,驻洪门村;抓好所分管、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谢金标协助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五型政府”、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震救灾、城市消防)、八大行动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争资争项、以工代赈、农机、畜牧、动防、果茶,领办忠诚型政府建设坝南村;抓好所分管、领办、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许国春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司法、禁毒工作,领办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联系睦敬村;抓好所分管领办、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国军分管组织、人事、老干、编制、劳保、就业、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区共建,驻睦敬村;抓好所分管、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人大主席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分管工会、妇联、科技、科协、金融、电商,协助分管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工作,下渡村抓好所分管、协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兴平分管民政、残联、慈善、公益事业、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领办创新型政府建设五里亭村;抓好所分管、领办、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志勇分管党政办、公共节能、信息、保密机要、深化改革、档案、年鉴、镇级财务,领办担当型政府建设;抓好所分管、领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显华分管水利、气象、防汛抗旱、公路、交通、铁路、电力、教育、体育旅游、移动、联通、电信、邮政、领办服务型政府建设罗廖村抓好所分管、领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黄子良分管团委,协助分管招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办过硬型政府建设;抓好所分管、协管领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晓敏: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放管服、行政审批、机关效能、一事一议、村级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后勤统计驻筲箕村;抓好所分管驻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黄慈煌:和睦抓好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景洪:猫岭抓好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郑德源:凤凰抓好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谢晓清:分管林业、森林防火,驻南外村;抓好所分管驻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应传锦: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驻联群村;抓好所协驻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炳先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保险、危房改造,协助分管新农村建设,澄塘村。抓好所分管协管、驻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如因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本责任规定内容随之调整。

三、落实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17〕1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赣办字201423号)、《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赣办字〔201864号)、《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赣市办字〔201852号)中共兴国县委办公室、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国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兴办字〔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潋江镇委员会  潋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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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