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兴国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便于开展潋江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潋江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肖 楠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郑德源 副镇长
刘建南 市场监督管理局潋江分局局长
成 员:张彦兴 安监办主任
谢杰祯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滢 党政办主任
邱建平 卫生院院长
刘名云 派出所所长
欧阳重宇 中心小学校长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彦兴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3870726217。
潋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