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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潋江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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潋江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潋江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文件编制出台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和目的

暑期临近,为推动各村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加快构建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防范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印发《通知

二、编制过程

《通知》根据兴国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县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兴安办〔202273号文件要求,由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起草,提出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班子成员研究讨论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党政办公室核稿并呈政府主要领导审签,根据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定此文件主动公开,并予以印发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中心小学贯彻执行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潋江镇防溺水工作实际,《通知》分为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坚决防范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根据岗位分工,调整成立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镇长魏恩平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谢金标、许国春王显华同志为常务副组长,欧阳重宇谢海平、吕诰以及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邱宇法、曾春霞、陈瑶、林晓红、杨建明、钟秀兰、黄琦、张彦兴、林新、杨大良、陈晓军、温峰、谢毅、刘慧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谢毅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委会、镇直(驻镇)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逐项抓好落实,将防溺水工作职责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留盲区。

各村:①加强本村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青少年儿童他提供活动场地;②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将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好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识、防护措施和专人看护措施;③逐一上户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④各村根据排查的网格内水域数量情况,根据实际设置2-5名防溺水公益专岗,成立村级防溺水巡逻队和“村民学生安全监督理事会”,在夏季的7、8、9月每天重点时段(12点至19点)对重点水域进行不间断无死角的值守和巡逻,并做好巡查记录,坚决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对本辖区内的儿童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进行摸排,建立重点人员台账。配备一批长竹竿、救生圈等救生设备。

学校(幼儿园):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任务分工和岗位职责;②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每名学生监护人,并统一收存回执,确保不漏一生;③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并建立好重点水域水情台账,要求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等设立或更新安全警示牌;④严格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⑤通过广播网络、校刊校报、墙报展板、标语条幅等形式加强防水宣传,并坚持每2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活动;⑥组织播放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在全校学生中组织一次防溺水“六不”知识默写,并留存答卷;⑦规范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及配套挂图,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天天有安全提醒;⑧节假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校讯通等渠道统一推送防溺水信息,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监管责任;在暑假放假前、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安全告知单、电话等方式,督促家长做好暑假期间防溺水工作;⑨通过“教师访万家”等形式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

镇党建办:①制作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微信公众号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浓厚宣传氛围

镇平安办:①将溺水隐患排查列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②将整治溺水隐患成效、履行职责情况纳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落实综治责任查究。

镇派出所:①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②深入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④会同水利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按要求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出警范围,核实防溺水举报是否属实,对私自下水的青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

镇乡村振兴办组织乡村振兴帮扶队员入户进行防溺水教育宣传,做好留守孩关爱工作。

镇文化站:①督促各村里每天播放“大喇叭”防溺水警示语,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②对景区内水上游乐场所设施和水上运动进行安全监管,在景区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镇卫生院:①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②会同镇派出所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落实卫生消毒、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镇水务站:①督促各村做好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水域特别是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及安全隐患排查、巡查;②督促做好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采砂业主回填因采砂形成的危险水域,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③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并对隐患进行整改,排查出的水域按照危险、较危险、一般水域分级建立台账,并针对性做好警示标示

镇应急管理站:①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非煤矿山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示、防护设施;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对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确保救援工作科学化、专业化。

镇交通部门①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坑地、洼地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防溺水意识。

镇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坑洼地管理,督促各村对现有的坑洼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涉及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镇民政所: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的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镇妇联:①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②开展留守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防范溺水事故安全教育。

镇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防溺水义务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发布防溺水宣传教育知识。

镇关工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防溺水安全教育。

镇宣传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利用手机短信,不定期对辖区内用户发送预防溺水、学生安全等方面的短信,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预防。

(四)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图文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潋江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