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和赣州市内部分县市疫情发生,随着中秋、国庆假期临近,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巩固好全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9月8日起,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2.9月8日起,进入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歌厅影院、“红色”场馆、书店网吧、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游泳馆、健身房、餐饮店、药店、各类商铺及店铺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滴滴专车等,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3.9月8日起,进入住宅小区,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4.因使用老年机而无法查询核酸检测情况的群众,可凭核酸采样点发放的核酸采样凭证进入上述场所。
5.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查验核酸证明。
6.各乡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督促辖区和下属所管辖行业、经营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