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产业发展,兜牢民生底线。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现有17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条件,我中心拟对该17家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直接拨付补贴资金24662.88元。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
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黄弋娟
审核校准:蔡彦平
责任编辑:周加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