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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5年第十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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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级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经审核,现有杨有福、周祖健2名同志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797-5324868、5307003。

2025年第十批技能提升公示表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黄弋娟

审核校准:蔡彦平

责任编辑:周加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