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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长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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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长寿补贴政策
一、审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先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
二、保障标准
年满80—84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年满 85—8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年满90—94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年满95—9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

三、申请条件
凡属于兴国县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县户籍的年满80周岁及以上健在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
5、老人与当年当月日历、报刊的合影照片。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发放)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