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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互助养老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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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盘活闲置资源

围绕解决居家养老场地问题,赣州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4]31号)兴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兴国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项目和已建成已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服务半径应小于500米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坚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建成一个移交一个。2019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新建一批、小区配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等方式方法解决好场地问题。一方面,充分利用去年机构改革,紧盯机关单位新腾出来的公办老楼;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厂房、宾馆、单位办公用房以及民房等各种资源,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社区活动用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用房、文化服务中心用房等进行合理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三合一”“四合一”服务中心,有效解决场所受限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奖补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按标准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经县民政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站点共计5万元(其中市级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站点,由县财政局列入预算,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10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6万元运营补贴。实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本县特困人员、75岁以上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发放每月1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二、有效激发参与动力

1.在“老年人互助管理”方面。我县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都设有孝老食堂、四点半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日间照料室、阅览室、视频室、乐器室、线下学习强国等功能,外活动场所有篮球场、戏台等。成立了老年协会宣传队,开展了助餐、助娱、助学、助医等服务。日常参加活动人数在15到20人之间,有的最多时达到70多人;孝老食堂每月运行15天以上,中餐保证一荤一素一汤,每天用餐人数在15人左右。同时,建立互帮互助关爱机制,鼓励志愿者、当地群众和亲朋好友到农村互助院听老人摆门子,跟老人说国家大事、说社会变化、说村级发展,消除老人“孤寂感”。并依据季节天气特点,有规律组织老年人开展每日小步走、小健操、小比赛三个小活动,提高互助幸福院老年人幸福指数。同时,组织引导院内有劳动能力的集中供养人员对高龄老人、残困老人轮流进行助行、助洁和陪护照料。例如:长冈乡敬老院每周组织老年人做4-5次手指操,组织1-2次卫生评比等活动。

2.在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方面。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和发展我县的养老事业。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两老”干部等人员的作用,建好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点),由他们牵头,政府提供场所,通过乡村自筹一点、爱心人士捐献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乐、助聊、结对帮扶等各种服务,如鼎龙乡杞下村、樟木乡牛岭村、杰村乡含田村、江背镇高寨村、埠头乡枫林村、长冈乡塘石村6个农村社区开办了孝老食堂,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失独、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用餐问题,同时又有棋牌、电视等娱乐工具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生活上、精神上让老人们获得了幸福感。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志愿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志愿者的上门服务,让老人们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更在社会上倡导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

三、积极探索多元筹资

1.建设经费方面。对站点建设补助资金,按照站点建设情况予以发放:站点建设面积在100㎡-200㎡的,补助一次性建设经费3万元;添置了健身器材的,另外补助5千元至1万元;200㎡-300㎡的,补助一次性建设经费4万元;添置了健身器材的,另外补助5千元至1万元;300㎡以上的,补助一次性建设经费5万元。

2.运营经费方面。站点运营经费通过县级补助一点、乡村自筹一、群众自付一点爱心人士捐赠一点的方式解决。县级对每天正常运营、每月提供不少于15天以上时间助餐服务、且助餐标准达到二荤一素以上标准的居家养老站点,县里采取量化考核的形式补助运营经费:①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础运营经费1万元(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等);②每个居家养老站点必须负责本村特困人员和留守老人的巡视探访工作,留守人员每月至少1次,特困人员每月至少2次,并做好探视巡防记录,每月补贴500元;③按照老人用餐人数补助餐费,60-75岁老人到站点用餐,补助1元/餐;75岁以上老人到站点用餐,补助3元/餐,餐费补助3.4万元封顶(城市社区4.4万封顶) 。老人用餐自费部分由乡村自定,可采取梯级付费方式,如6070岁老人付成本费的80%7075老人付成本费的50%,75以上老人付成本费的30%等。每年一季度先拨付每个站点运营经费3万元,年底经量化考核后再拨付剩余经费。目前,我县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就餐人员按2元标准收取,但实际未收钱,水、电费100元/月,由村食堂供餐,每月平均支出费用2000元左右。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营基本依靠村级财务支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资金压力大,致使很多站点运营很困难。

3.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方面。我县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结合实际建立起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有成功模式的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参与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例如我县东河社区和文明社区2家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社会机构运营另外,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公益组织参与为老、助老活动,每年到养老机构开展公益性活动2000多人次,为养老机构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