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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能否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助益?如何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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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养老服务方式主要有三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大多数老年人还是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随着失能老人的增多,家庭养老遇到了照料精力、时间以及专业能力的挑战,也出现了家有一位失能老人,就会拖垮一个家庭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在“十三五”期间,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在203个地区进行了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改革试点,在改革中涌现出很多符合基层实际的好做法,其中就有家庭养老床位这么一个创新举措。所谓的“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极大地缓解了家庭养老的难处,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家庭养老床位的创新是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的指导思想下产生的创新举措,各方面都取得了好的成效。就老年人来说,首先是节省了机构养老的床位费,同时得到了机构养老的专业服务,还可以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当中受到专业化的服务。从养老服务的供应方来说,节省了机构养老要进行的建设和土地的费用,有关的试点城市发现,当达到一定规模以后,投入一个家庭养老床位的费用是投入一个机构养老床位的1/5。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近一两年他们发展了6000张家庭养老床位,相当于建设了50个中等规模的养老院,这个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说到这里,大家一定会感觉这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们也是这么看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上门服务都叫家庭养老床位,也不能盲目发展,它需要有相应的足够支撑。下一步要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标准,把它纳入养老服务监管范围,还要很好地布局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支撑点,并出台政策来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服务家庭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