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 涉农补贴

【涉农补贴】兴国县2022年稻谷补贴申请指南

访问量:

政策依据:《江西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赣财经〔2018〕55号)、《关于调整完善江西省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赣财经〔2020〕20号)

补贴对象:按照“谁种补给谁”的原则,补贴对象为全县2022年水稻种植主体。

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稻谷补贴资金,以全县2022年水稻种植总面积为指导数,测算每亩水稻的补贴标准。对累计种植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但不得超过同类补贴标准的20%。

补贴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种植主体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委会对水稻种植主体进行逐户登记,补贴面积经过农户签字确认、村委会公告栏张榜公示七天以上后,将农户签字确认的登记表、村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公章的村级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版上报所在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组织人员对村委会上报的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查,确认补贴面积审核无误后,将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的乡镇汇总表以及各村上报的村级汇总表、登记表纸质稿及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核定。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并在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最终核定全县享受补贴的水稻总面积。

村委会兜底种植的,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参照以上奖补程序进行登记,奖补资金统一拨付到各乡镇村财乡管资金账号中。经营主体统一填写:xx乡(镇)xx村委会,账号统一为乡管村级核算账号。

4.发放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依照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专户,由各乡镇将补贴资金准确、及时、无误的拨付到种植主体社会保障卡中。

咨询电话:0797-5323982

受理单位:兴国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长冈西路兴国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