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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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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补贴对象

1、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2、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三、申办材料

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

3、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提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审核;

4、通知申请人已办结;

5、符合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形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养殖场(小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书面理由。

五、受理单位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兴国县养殖业管理股)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0797-5322965

八、监督渠道

0797-5322965;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九、补贴结果发布说明

无强制扑杀、强制免疫补贴申请;无害化处理已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