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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将类风湿性关节炎等6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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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04-30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00null-null-2020-0028 责任部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19年底正式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今1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其中,着力调整了全民高度关注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参保居民普遍反映负担较重、常见多发的6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纳入了医保报销。

  此次纳入的6门诊特殊慢性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泌尿系统结石病、重度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暂按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70%,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大大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经济负担,缓解参保患者身心压力。

  为指导并规范有承接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开展纳入病种的认定及诊疗工作,近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具体试行鉴定标准和指导用药诊疗范围,并及时在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中完成了6类病种设定,畅通即时刷卡结算渠道。凡符合鉴定标准的参保患者,一经认定并录入系统备案后,次日即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报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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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赣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