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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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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化思想认识。睡眠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小学生正处在青少年时期,是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长期睡眠不足可导致精力、抽象思维减弱,造成记忆力减退,甚至影响身高、智力,诱发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充分提高对睡眠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各校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 细化管理措施。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指导学校结合作业、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工作,科学制定睡眠管理实施方案。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明确三个“时间”,即保障必要的睡眠时间、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针对外在因素影响学生睡眠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三个“中断”,即作业完成时间、校外培训时间、游戏服务时间服从学生睡眠时间,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晚于21:20、22:00、23:00睡眠时间,实行“中断”。各校要让睡眠管理落到实处,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在课堂教学、教师培训、家校协同工作中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要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孩子睡眠的督促管理,履行好教育职责,合理安排孩子作息时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睡眠生活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睡眠质量。同时,以家校合作为突破口,争取社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合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和改善中小学生睡眠状况的良好氛围。

四、 加强监测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督导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学校要把学生睡眠的管理与监督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各市、县(区)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赣教基办函〔2021〕1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