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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四措并举织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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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兴国县四措并举织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网。

一是筑牢制度屏障,堵塞管理漏洞。制定了《兴国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整合范围与使用范围、资金预算与分配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和资金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财政预结算评审管理。实现项目资金使用的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效益的充分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公开公示公告,打造阳光政府。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按要求将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在网上公开,同时,督促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将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实行阳光操作,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监督实效。县财政局与县乡村振兴局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联合督导组,分片区、分乡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招投标情况、实施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同时督促各乡镇及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做到完工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降低资金的结余结转率。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效益。按照范围全覆盖、资金全覆盖的原则,县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按照全覆盖、重点评的原则,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全覆盖自评,同时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按比例随机抽取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关注度较高、代表性强的项目重点开展绩效评价;按照评价有结果、结果有运用的原则,对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资金收回,并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扣减,并将预算绩效评价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切实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