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专门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后重新办理。目前我县暂无有资质的培训和考试机构。
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有资质的安全技术培训服务公司按要求进行培训;
2.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理论、实践操作的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合格,由市行政审批局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也可来电咨询,电话:0797-5309865
兴国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