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要求,结合省、市“质量月”活动统 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开展我县房屋市政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 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结合党建活动,积极运用围挡公益广告(不少于2幅)、醒目位置宣传展板(不少于1块)、架体宣传条幅(不少于2条)及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全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营造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三)精细组织工程质量、精品工程观摩交流活动。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房屋市政建筑工程“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项目建设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数字化BIM运用管理,以及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应用等经验做法。
(四)持续深化质量提升专项治理。以住宅工程防渗漏、防开裂、防脱落、防尺寸偏差等内容为重点,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
(五)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结合“质量 月”活动,开展一次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继续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抽检,持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项目建设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的实践,按照省、市 活动具体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数字化监管、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在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2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附件: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参考)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
附件
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参考)
1.大力增强质量意识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3.提升质量竞争力共筑质量强国梦
4.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5.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6.打造民族质量品牌树立大国质量形象
7.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8.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
9.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