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3年“五一假期”期间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成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及省住建厅《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市、县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五一假期”期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预防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检查时间范围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5月6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建筑工程
(三)检查方式:在全县各施工企业对所属施工项目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住建局对全县所有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建筑工程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辨识查找各类重大危险源及施工工序中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起底危大工程风险,逐项落实管控措施,严格隐患整改闭环,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参建各方行为:(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施工单位:重点检查房屋市政隐患排查整治旬报制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危大工程辨识清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等落实情况。(3)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是否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是否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标的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对危大工程安全重点监理的情况,包括是否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及时督促施工企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及论证程序;是否对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验收及旁站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及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是否要求施工企业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施工现场:1.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在建项目高处作业安全 技术措施是否完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和按要求实施,高处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指挥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可靠,临边、洞口、通道口是否采取防护措施等。
2.起重机械设备方面。检查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安拆单位资质、安拆人员持证上岗、进场验收情况。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失灵失效、超重超载等全过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情况。
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施工现场彩钢板芯材等材质防火等级是否达标、电动运输 车辆使用及停放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是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等。
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是否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是否安装扬尘监测仪与远程视频监控。
5.汛期安全防范方面。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工作,防汛物资物资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在“五一假期”期间,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五一”期间保持建设领域安全、稳定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消除一切有可能诱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为节日期间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严禁检查不深入、走过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要坚决整改。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普查,对工地查出的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工地要加强跟踪检查,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深入开展检查,及时梳理汇总。各检查组要紧扣重点,认真查找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风险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按照法律法规移交执法,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检查组要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前将检查相关表格和台账和检查组长签字确认后报温英庭处。
(四)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本单位、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要制定“五一”期间值班制度,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班,随时掌握动态情况,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