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兴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兴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兴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埠头乡枫林村,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571亩,总建筑面积431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研发中心、仓库、食堂等配套用房;配套建设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兴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项目、沿线周边人群及各乡镇村委、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兴国县模范大道文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刘余荣 电话:13970135810
4、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5、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0号呈祥中央首府
联系人:温 斌 电话:15070171733
发布公示单位: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公示时间: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