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无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22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B32150-0403-2019-0027 | 责任部门:征地股 |
为加快我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原滨江西大道暨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项目遗留问题,根据县领导指示精神。按征地程序,潋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所、凤凰村委会及凤岗组、社门前组村组干部及所涉及被地农民对位于县保障性住房门口、滨江西大道内侧的部分耕地进行了丈量登记补征工作,现已完成该地块土地补征工作。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现将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公示如下:补征面积为96.7533亩,土地属性为水田。需详细了解土地征收丈量登记明细情况可到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股或凤凰村委会查询。
对本公示如有疑问,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联系电话:0797-5310706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