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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闽产业园一期项目用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面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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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05-17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B32150-0403-2019-0035 责任部门:征地股  

根据工业园区建设需要,经兴国县赣闽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8〕4号)研究决定,征收乙方位于赣闽产业园一期项目区外环路范围内的土地。按征地程序,江背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国土所、郑塘村、猫岭村村组干部及所涉及被地农民对位于赣闽产业园一期项目区外环路范围内土地进行了丈量登记补征工作,现已完成该地块土地补征工作。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现将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公示如下:补征面积为77.1144亩,其中郑塘村36.6509亩,其中水田14.4822亩、菜地3.2629亩、鱼塘4.0485亩、旱地2.6743亩、林地12.183亩;猫岭村40.4635亩、其中水田3.6096亩、菜地2.8934亩、茶园13.5659亩、旱地0.3712亩、林地20.0234亩。需详细了解土地征收丈量登记明细情况可到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股或郑塘村、猫岭村委会查询。

对本公示如有疑问,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联系电话:0797-5310706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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