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无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8-22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B32150-0403-2019-0111 | 责任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 |
根据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需要,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决定,需征收潋江镇南外村位于兴国县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北侧地块范围内的土地。按征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局、潋江镇人民政府、国土所、南外村村委会干部及所涉及被征地农民对位于兴国县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北侧土地征收进行了丈量登记工作,现已完成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
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现将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公示如下:1.征收南外村集体土地面积189.5183亩,(其中水田109.1026亩,菜地47.7491亩、鱼塘9.5679亩,旱地23.0987亩旱地1.5809亩)及附着物等;2.回购南外村下埠桥塅预留土地65.876亩(回购补偿标准为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三倍),需详细了解土地征收丈量登记明细情况可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或南外村村委会查询。
对本公示如有疑问,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联系电话:0797-5310703
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