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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国县崩岗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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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发改字﹝2017﹞51号

兴国县水保局:

  报来《兴国县崩岗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兴国县崩岗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县崩岗侵蚀劣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兴国县水保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兴国县永丰乡、隆坪乡、埠头乡、龙口镇、杰村乡、社富乡、鼎龙乡、城岗乡、古龙岗镇等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崩岗2000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h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017年2月24日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