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群、曾辉平、黎发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瑞兴于道路与经十二路连接处设置红绿灯路口”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与建言,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我县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项目建设施工在城区范围内拟增设6处交通信号灯路口。目前,经十二路与瑞兴于道路路段存在设计变更情况,待该路段设计变更确定后,我大队将再次会同相关单位对路段开展实地踏勘,确认交通设施设置方案。
下一步,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提高各路口的通行效率,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