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文明建设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于我县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大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下,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并抽调机关警力下沉支援,在早、中、晚高峰时段,着重加强对城区各主干道及主要路口的整治力度,对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针对道路两侧,特别是人行道、交叉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强化管理,引导群众过马路时遵守秩序,不拥挤,不在车队前抢行或于车队间隙横穿马路。同时,持续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您在提案中提出要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大队将以此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契机,根据您的提案并结合全县道路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同时,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交通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合,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