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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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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偏远山区蜈溪村产业发展扶持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1.“十四五”以来,我县农业产业重点聚焦构建“135+N”农业产业体系,“1”即以富硒芦笋为主的蔬菜首位产业;“3”即以脐橙、油茶、生猪为主的三大主导产业;“5”即以灰鹅、茶叶、烟叶、蜂蜜、绿色富硒稻米为主的五大特色产业;“N”即以绿色、有机、富硒为主的品牌培育创建)。

2.十三五以来,我局在蜈溪村先后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29个资金744.6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源胜种养合作社新建牛棚项目22.74万元、光伏发电站100KW项目60万元),资金投入量在全县范围内较大,为完善蜈溪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村庄面貌,发展农业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乡镇产业整体布局及规划,逐步统筹安排资金提升村一级产业发展动能。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县乡村振兴局咨询。

兴国县乡村振兴局

2024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