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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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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
答  复

张智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乡风文明行动、推进移风易俗的建议”提案中的“1.强化党建引领,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2.创新用人机制,推进理事会运行新发展。 3.整治不良风气,培育建设乡风文明新风尚。”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民政领域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1、在婚俗领域方面。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婚嫁领域遏制高价彩礼移风易俗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婚事俭办”主题,要幸福不要彩礼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不断推进婚嫁领域移风易俗的力度进程,兴国县民政局联合六个部门印发《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兴国县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兴国县民政局联合十三部门印发《兴国县深入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兴国县红娘协会,规范婚介机构。目前高价彩礼婚嫁高消费攀比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已经实行了党员干部全覆盖。
下步把村民办理红白事的标准、流程等规定纳入村规民约,重点控制高价彩礼、豪华婚礼、高档酒席将纳入婚嫁领域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真正地把遏制高价彩礼和婚嫁领域攀比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在殡葬领域方面。一是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墙体书画、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做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殡改工作,营造人人知政策、个个齐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引导疏导。联合县文明办、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明确工作重点,指导乡村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村规民约范本,提出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倡议,积极引导群众革除旧俗,倡导新文明风尚。三是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印发《兴国县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出台殡葬改革工作十条措施,要求全县各单位公职人员(包含单位临聘人员)在殡葬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所有乡镇区辖属单位、村组干部,县直(驻县)各单位、人民团体在职人员统一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强调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去世必需凭相关遗体火化证明领取丧葬金(抚恤金等)。
3.在养老领域方面。为确保我县特困对象、孤寡、独居、失独、高龄老年人“安全有关注、平日有照应、生病有看护”,使这些老人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起,我局稳步推进,扎实实施探视巡访工作、大力弘扬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志愿者、社工等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老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在落实关爱服务方面,实行分类关爱服务。根据摸底采集信息情况,按照重点对象、一般对象进行分类服务,有针对性确定巡访方式、巡访频次和关爱服务内容。将高龄、失能、独居以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缺乏亲人陪伴的留守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每周至少上门巡访一次,其他确定为一般对象,每月至少上门巡访一次;同时,采取上门与电话、网络、视频有机结合的巡访方式,切实把关爱送到老人心坎上。组建孝老爱亲志愿服务队344个,共有5628人。这些志愿服务队伍常年活跃在我县各个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村庄,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关爱活动。此外,根据日常巡访掌握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巡访责任人、志愿服务者会督促其家庭成员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及时防范化解巡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领域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