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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三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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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三次会议第207号
建议的答复

肖志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社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目前城市社区(原潋江镇)已由原来的5个社区增设到了14个社区(新增复兴社区、城东社区、振兴社区、东河社区、文明社区、将军园社区、国兴社区、滨江社区、长征社区),户籍人口约114400人,常住人口约223700人,是全县人口最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县政府驻地。(2022年已招聘了社区网格员85人,网格员根据社区的人口比例配备到各个社区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网格化管理,2023年又招聘了19名社区干部,通过增加社区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缓解了社区干部的工作压力)。
一、关于新增社区基本条件
为加强城镇管控水平,提升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质量,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赣民字〔2022〕79 号文件精神,设立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应遵循设立条件、设立原则、工作程序。
1.符合规划。位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范围,且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规划区域之内;或者属于县域范围,处于城镇建设规划区域之内。
2.范围明确。一般以现有居住小区为基础,以道路为边界,管理区域连贯,不得形成飞地。
3.规模适宜。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在1000-3000户,并综合考虑地域面积、社区成员单位分布等要素,以低层住宅区为主的社区规模可适当小一些,以高层住宅区为主的社区规模可适当大一些。
4.设立条件。具体设立工作程序参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赣民字〔2022〕79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关于社区经费保障问题
进一步深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党建引领城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县级层面解决社区吹哨经费300万元,通过县直单位结对帮扶等方法,聚焦社区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整合部门单位资源和优势,合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