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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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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  复

王晓敏、魏恩平、王声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安置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散葬坟墓及加快城区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散埋乱葬治理难得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市人口去世后丧葬难的问题,2020年1月引进国有资本投资兴建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县政府和江西明德归厚人文事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由该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兴国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该项目选址于永丰乡船溪村、永丰村境内,距离县城约15公里,建设面积达350亩,总投资1.5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城镇居民丧葬提供礼仪、祭祀、安葬等一系列殡仪服务,从而解决居民因无地办丧而在城区或居民区办理丧事活动扰民、不文明、不卫生等问题。目前,该项目一期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建成的公墓占地面积110余亩,可容纳安葬12000余穴。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政府按照“三沿六区”(居民区)坟墓搬迁要求,纳入当前网格化整治,将居民区散葬坟墓搬迁集中安置事项,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指导城市社区管委会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将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工作氛围,不断强化散埋乱葬治理力度,最终实现城市规划区内无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