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39号提案
的答复
赖文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敬老院改革招考事业编制人员向原敬老院工作人员、优秀村书记、优秀在职村干部、优秀乡镇临聘人员倾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推动我县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我局高度重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22〕18号),起草了《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51个单位的意见。关于向原敬老院工作人员、优秀村书记、优秀在职村干部、优秀乡镇临聘人员倾斜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适时提出建议。
谢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