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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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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  复

黄勇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解决我县城乡人口去世后丧葬难的问题,截止到目前,全县已建成城市公墓一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7处,农村骨灰堂140余处,殡葬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由于资金的缺乏我县的殡葬设施建设标准还不高,很多乡镇的公墓(骨灰堂)配套设施不齐全,管理上存在短板,因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殡葬设施建设:

一、科学规划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好乡级公墓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在殡葬设施建设中坚持以建设生态、环保、节能的生态骨灰安放设施,同时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切实提高殡葬服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同时加强殡葬行业乱象治理,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埋乱葬、非法买卖墓地、超规格修建墓穴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丧葬权益,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殡葬项目纳入国债、地方债支持范围,加快完善公益性殡葬公共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殡仪服务网点,引导城乡群众在指定场所集中文明治丧。加强殡仪馆集中治丧能力,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悼念、火化、祭扫、餐饮和住宿等殡葬“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