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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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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  复

张颢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部分患者长期滞留医院问题。通过乡村等部门联合家属入院的肇事肇祸患者,家属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符合出院条件无法正常出院的,可按照“谁移送谁负责”“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督促其出院。

2.关于部分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长期垫付问题。如果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确实存在生活困难,导致部分医疗费用及伙食费用无力支付,可以向所在乡镇申请临时救助。

3.关于出院病人无人监管与支持的问题。对患者家属不主动履行或不履行监护人职责的,建议通过有关部门督促其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至于停止领取患者补贴的事,如果是属于困难生活补贴,各级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

4.关于协调民政等部门出台配套制度的问题。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通过经管医师向其家属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到残联办理残疾证。如果是精神类一二级残疾证、家家庭生活困难、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单人保”;如果是精神类一二三级残疾证的、本人未婚未育的、父母年龄已经满60周岁以上的,可以向所在乡镇申请特困人员,以便享受特困人员生活和医疗待遇。